泉州市安溪生態環境局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決定
公告(2025年5月26日)
項目名稱 |
安溪縣第二水廠工程 |
建設地點 |
泉州市安溪縣城廂鎮中標村 |
建設單位 |
******有限公司 |
審批文號 |
泉安環評[2025]表20號 |
審批日期 |
2025年5月26日 |
公 告 期 |
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1日(7日) |
審批意見全文 |
泉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安溪縣第二水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編制的《安溪縣第二水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經審查,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縣城廂鎮中標村,用地面積42606m2,新建1座供水規模15萬m3/d凈水廠,建設預臭氧接觸池、吸水井、送水泵站、V型濾池及反沖洗泵房、中間提升泵房及臭氧接觸池、活性炭濾池、反沖洗泵房、液氧站、臭氧發生間、送水泵房、綜合加藥間、污泥組合池(含2座污泥濃縮池、1座回用水池、1座排污水調節池)、污泥平衡池、污水脫水機房各一座、絮凝沉淀池疊建清水池2座(含2座絮凝池、2座復合沉淀池、2座清水池)。具體建設內容、地點、處理工藝及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以《報告表》核定為準。項目總投資32962.16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20萬元。 根據項目環評結論,項目在全面落實《報告表》及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后,不利影響能夠得到減緩和控制,從生態環境角度考慮,我局原則同意《報告表》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擬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應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實施工期各項環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揚塵、廢水、施工噪聲和固體廢物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施工堆場、施工便道等臨時設施在用地范圍內避開西溪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設置,在凈水廠東側修筑臨時圍墻、圍擋,避免廢水、固廢等進入西溪,嚴禁將施工期產生的廢水排入西溪,應在用地范圍內避開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設置專用的建筑垃圾堆放場所,項目施工應嚴格遵守《泉州市晉江洛陽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中的相關規定。 (二)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濾池反沖洗廢水、濾池初濾水和污泥濃縮池上清液全部經回用水池調節后回流至預臭氧接觸池用作原水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與污泥脫水濾液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排放標準(其中氨氮排放濃度參照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B等級標準)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排入安溪縣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 (三)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污泥日產日清,并定期噴灑除臭劑。 (四)優化生產設備布局,選用低噪聲的生產設備,采取有效的綜合消聲降噪措施、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等措施,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五)按“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不在廠區設置固廢集中暫存區,固廢收集位置遠離大嶺水源一級保護區(生態保護紅線)設置。生活垃圾經廠區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一般工業固廢集中收集后當日出售給相關廠家回收利用,危險廢物集中收集后當日委托有危廢處置資質單位進行處置,轉運過程應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強化危險廢物運輸過程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六)落實生態保護措施,施工結束后,立即開展綠化,營造野生動物生境,恢復野生動物資源。項目綜合加藥間、機修間和化驗室全部避開西溪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布置。 (七)應嚴格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控措施,按要求建設和配置防范事故風險的設施和裝備。制定有效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應急救援演練,并按規定完成環境應急預案備案工作。 (八)應規范設置排污口和標志,按監測規范要求開展自行監測,在項目運營過程中,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平臺,及時解決公眾擔憂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環境訴求。 三、項目建設和運營過程中須依法依規執行環保“三同時”、竣工環保驗收、排污許可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 四、《報告表》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五、由泉州市安溪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按全鏈條環境監管要求,負責該項目環保“三同時”監督檢查工作。 ? ?泉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5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泉州市安溪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有限公司,存檔。 |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環境影響評價批復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
公眾反饋意見聯系方式 |
1、監督電話:0595-****** ****** 68786972 2、傳真:0595-****** 郵編:362400 3、通訊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中心1號樓13樓泉州市安溪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核審批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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