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在項目論證階段征詢與本項目相關的個人和部門對該項目的建設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意見,敬請廣大公眾積極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有限公司年加工鐵件工藝品10萬件項目
******有限公司
(3)建設地點:安溪縣鳳城鎮閩商投資區A1-1-4地塊
(4)建設性質:新建
(5)總 投 資:150萬元
(6)建設規模:鐵件工藝品10萬件
(7)用地面積:公司于2014年取得該用地不動產權證書,使用權面積7338.93m2。本次擬建項目位于單層鋼結構廠房西南側,建筑面積1300m2,該車間原為銷售的成品機械、工藝品倉庫。
(8)生產組織及勞動定員:項目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時,無夜間生產。項目職工定員12人,均不住宿。
二、主要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1)廢水
項目生活污水依托廠區已建化糞池,處理后接入周邊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安溪縣城市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后達標排放;除油后清洗廢水經生產廢水處理站處理后排入周邊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安溪縣城市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后達標排放。
(2)廢氣
項目噴粉粉塵采用“濾芯+布袋除塵器”凈化裝置處理,之后經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顆粒物有組織排放濃度為22.5mg/m3,排放速率為0.225kg/h,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限值。
項目噴粉固化經收集后進入一套“兩道活性炭吸附裝置”經處理后最終合并通過2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根據產排污分析,非甲烷總烴排放速率為0.002kg/h,排放濃度為0.4mg/m3,污染物排放均可符合《工業涂裝工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5/1783-2018)表1涉涂裝工序的其他行業限值。
項目清洗后烘干、噴粉固化工序采用的流水線配套生物質燃燒爐進行供熱,廢氣主要污染物為煙塵、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生物質燃燒廢氣經“水封除塵裝置+噴淋設備(稀堿)+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同一個排氣筒DA003排放。根據工程分析,生物質燃燒廢氣中SO2排放濃度為16.35mg/m3;煙塵(顆粒物)排放濃度為4.01mg/m3;NOx排放濃度為163.46mg/m3,均符合GB13271-2014《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規定的燃氣鍋爐排放限值,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3)噪聲
根據廠界噪聲預測結果,在采取基礎減振、設備定期維護,合理布局,廠房隔聲措施情況下,廠界噪聲貢獻值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項目晝間正常生產時對廠界周邊和環境敏感目標影響較小。項目夜間不生產,不會對廠界周邊和環境敏感目標產生影響。
(4)固體廢物
項目一般固廢可回收利用,在加強危險廢物的收集、儲存、管理,并做到及時清運、妥善處置,基本不會造成二次污染,對環境影響不大。
同時項目廠區內設垃圾桶,廠區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三、項目建設單位
******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安溪縣鳳城鎮閩商投資區A1-1-4地塊
聯 系 人:陳總
聯系電話:******
四、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通過向公示指定地址發送信函、傳真、郵箱等方式,發表對本工程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和看法。公眾提出意見的時間為本公示發布后5個工作日內。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本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工程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五、公示時間
本次公示時間為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