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2016)45號)、《福建省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文件要求,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以了解目前地塊環境狀況,避免地塊遺留污染物造成環境污染和經濟損失************居環境一期提升工程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基本情況以公示。
一、地塊概況
******街道青礁村蘆塘社,項目中心坐標為東經117.961795°,北緯24.475344°(CGCS2000投影坐標系)。總用地面積515.7251m2。地塊早期作為農用地(E2)******居環境一期提升工程規劃意見的函》(詳見附件2),本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農村社區服務設施用地(停車場),地塊現狀為停車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21010-2017)可知,住宅用地包括城鎮住宅用地和農村宅基地及其附屬設施的土地,因此本地塊用地類型按住宅用地進行評價。
二、調查主要結論
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 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等相關技術規范,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以及人員訪談獲取的信息表明,調查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塊的土壤環境狀況可接受,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本地塊可用于農村社區服務設施用地(停車場)(R32)的開發利用。
三、編制單位
? ? ? ?編制單位:福建省地質工程勘察院
四、業主單位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