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喀什經濟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環保局、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環保局,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發揮監理在建設過程中的監督作用,切實加強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監管,有效遏制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強化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理報告制度實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全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新建、改建、擴建、拆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房屋市政工程)。
二、報告方式和期限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監理報告以施工項目為單位,由該施工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負責,以項目監理機構為主體,將工程項目施工質量安全狀況形成監理報告并提交至工程所在地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監理報告的期限:自施工許可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止。凡項目出現終(中)止施工的,經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后,可相應終(中)止該項目監理報告工作。
三、報告分類
監理報告分為監理專報(附件1)、監理急報(附件2)兩類。
(一)監理專報是項目監理機構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建設、勘察、設計、施工、檢測、監測等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存在違法違規、違反強制性標準和工程質量安全隱患行為的,經項目監理機構指出(如下發停工、整改通知單等),若責任單位拒不接受、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由項目監理機構向工程所在地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專項報告。
(二)監理急報是項目監理機構發現施工現場存在重大質量問題和重大事故隱患,如不及時制止問題、隱患,可能導致工程質量事故和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向工程所在地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的緊急報告。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照事故報告程序及時上報。
四、報告內容
(一)監理專報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制止無效時:
(1)未辦理工程質量、安全報監和施工許可證等前期手續而擅自開工;
(2)施工圖設計文件應審查而未經審查批準,或審查不合格而擅自施工,以及設計文件在施工過程中有重大設計變更,未將變更后的施工圖報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并獲批準而擅自施工;
(3)采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設計文件要求;
(4)在建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擅自變動工程主體和承重結構;
(5)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標準和違反安全管理規定;
(6)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
(7)要求施工單位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8)將不合格工程按合格驗收;
(9)工程未按規定組織竣工驗收或將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擅自使用。
(10)項目存在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的;
(11)未按照規定委托具有相應勘察資質的單位對需要進行第三方監測的危大工程實施監測。
2.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制止無效時:
(1)施工現場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與中標人員不符,未辦理變更手續或未到崗履職,經監理機構多次提醒仍未整改的;
(2)不按照經審查批準的施工圖或有關國家、行業施工技術規范、標準施工;
(3)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未按方案施工的;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需專家論證審查的,未經專家論證審查就擅自施工,或未按專家論證審查方案進行施工;
(4)未按規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以及現場見證取樣,且未按規將試樣送交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質量檢驗機構進行檢測或檢驗不合格而擅自使用;
(5)檢驗批、隱蔽工程未經監理工程師檢查驗收、簽字或驗收不合格就擅自隱蔽或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6)對施工中存在的生產安全事故重大隱患未及時落實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
(7)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或者個人;
(8)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爬模和滑模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建筑起重機械未經檢測、產權備案、使用登記或無安拆方案;
(9)未落實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措施費使用管理;
(10)未按規定落實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和揚塵污染防治要求;
(11)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
3.發現勘察、設計單位有下列行為時:
(1)勘察、設計單位提供的文件無責任人簽字或簽章不齊全;
(2)未參加地基驗槽、基礎工程驗收;
(3)未參加圖紙會審、未參加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拒絕向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以及拒絕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分析。
4.發現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有下列行為時:
(1)不具備相應資質從事工程質量檢測業務活動;
(2)未按規定收樣檢測或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不實)檢測報告。
(二)監理急報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施工現場存在嚴重影響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工程質量隱患;
2.施工現場存在《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4版)情形之一,或極有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其他情形;
3.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的;
五、報告程序
(一)監理報告采取書面形式,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加蓋監理工程師注冊章和項目監理機構章后,報工程所在地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二)監理專報自相關單位拒不整改之日起3日內上報;監理急報可采取電話、微信等方式向工程所在地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在3日內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加蓋監理工程師注冊章和項目監理機構章后,報工程所在地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六、有關要求
(一)建設單位應履行工程質量安全首要責任,督促項目監理機構履行監理責任,支持項目監理機構嚴格落實監理報告工作;在項目監理機構發現施工現場質量安全隱患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時,應予以支持并督促現場整改;對于拖延、阻撓或干預項目監理機構依法履行監理報告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對由此造成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建設單位及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
(二)監理單位應當建立企業層級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理報告工作機制,妥善處理與工程參建各方的工作關系,加強對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管理,支持項目監理機構依法履行監理報告工作。
(三)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監理報告執行情況的監督指導,對項目監理機構是否履行監理報告工作、施工現場質量安全情況與監理報告相符性開展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應責令監理單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逐級將情況報送我廳。我廳將定期對全區監理報告工作執行情況進行通報,并依照《自治區監理企業信用信息評價標準》進行不良信用登記確認。
(四)對施工現場質量安全問題,項目監理機構以專報、急報形式向工程所在地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的,經工程所在地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認(以專報、急報中監督機構負責人簽字確認情況屬實為準)后逐級將情況報送我廳。我廳將依照《自治區監理企業信用信息評價標準》進行良好信用登記確認。
(五)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監理報告處置機制,對監理專報中涉及的工程質量安全隱患,應立即責令整改;對監理專報中涉及的相關責任主體存在違法違規、違反強制性標準的,依法查處。對監理急報中反映的重大質量問題和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指派專人赴施工現場調查了解情況,指導督促消除質量問題和事故隱患。各地(州、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理報告處置情況進行督查檢查,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不定期對各地(州、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檢查情況進行核實,確保監理報告工作的有效性和準確性。
(六)各地(州、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將屬地工程項目監理報告情況(見附件3)按季度逐級報送我廳,各地(州、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本地區監理報告工作實施情況按年度報送我廳。
聯系人:張卓真聯系電話:0991-2830155
郵箱:zac2822462@163.com
附件:1.監理專報
2.監理急報
3.自治區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理報告數據統計表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