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名稱:廣東惠昌源實業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42419667089x2
住所(地址):五華縣橫陂鎮坡頭下
2023年10月23日,由你單位承建的中山市坦洲鎮聯一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商業樓a幢工程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3年10月27日,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你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核查并抽查了該項目,發現企業和項目施工現場存在以下問題:1.項目僅提供了項目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使用計劃報審表,未提供關于安全生產投入的其他佐證材料。2.項目存在吊裝作業,但未提供信號司索工證件,項目于7月5日開始施工,于8月26日才報審電工證。3.未提供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資料。4.未提供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項目應急預案無指導意義,未提供應急救援器材、設備。5.首層腳手架暫無法設置連墻件,未按要求設置拋撐,開口端未設置橫向斜撐。6.電梯井內架體未編制施工方案。7.未提供腳手架驗收記錄。8.腳手架施工方案于2023年9月4日審批,但施工方案中一名特種作業人員證件2023年8月30日到期。9.腳手架施工方案未按住建部37號令的要求落實安全技術交底。10.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前后矛盾,無法指導施工;現場搭設與方案嚴重不符(大梁底方案立桿間距為400mm、現場550mm)。11.吊裝工程未提供專項施工方案,未提供信號司索工操作資格證書。12.鋼筋加工場機械未配置開關箱,電纜拖地且無任何保護措施。以上事實有《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提請對廣東惠昌源實業有限公司實施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請示》及其附件等證據證實。
上述行為表明你單位降低了安全生產條件,不再具備《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四條第(二)、(五)、(六)、(八)、(十一)項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違反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等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本機關于2023年12月8日作出了《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粵建質告〔2023〕70號),你單位2024年1月24日收到《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之日起5日內未向本機關書面提出陳述、申辯。
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以及《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等規定,本機關決定給予你單位暫扣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30日的行政處罰。暫扣時間從2024年2月7日至3月7日。
你單位領取的是電子證書,本機關于處罰之日起在廣東建設信息網“三庫一平臺”上標注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起始時間。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期屆滿前10個工作日,你單位認為經整改已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應向本機關提出解除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經復查合格,在暫扣期屆滿后本機關在廣東建設信息網“三庫一平臺”上取消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標注。
若你單位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東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依法向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復議或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本機關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483號粵財大廈34樓
聯系人:林龍賓,聯系電話:020-83133711,傳真:020-83133587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