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淺灘二期北單元A-04等地塊詳細規劃》批后公告
規劃項目名稱:浙江溫州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淺灘二期北單元A-04等地塊詳細規劃
規劃批復時間:2025年6月17日(溫政函〔2025〕35號)
******有限公司
一、規劃范圍
本次規劃范圍為淺灘二期北單元A-04等地塊,總用地面積約539.65公頃。規劃范圍具體為:東至雁波中路及雁起路,南至甌錦大道,西至雁霄路,北至甌揚路及甌帆路。
二、功能定位
以“雁棲甌水,海上智城”規劃理念,打造國家海洋經濟示范區、生態海島美麗灣區,陸海統籌發展示范區。
三、規劃規模
本次規劃范圍總用地面積約539.65公頃,其中,建設用地面積約513.87公頃,非建設用地面積約25.78公頃。
四、主要用地布局
本次規劃范圍內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面積為5.36公頃、商業服務業用地9.11公頃、工礦用地342.68公頃、交通運輸用地100.39公頃、公用設施用地1.91公頃、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54.42公頃、陸地水域面積為25.78公頃。
五、綜合交通規劃
本規劃范圍內城市道路等級分為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及支路三個等級,其中, 主干路為甌錦大道(雁霄路-雁起路)、雁霄路(甌揚路-甌錦大道)、雁波北路(甌揚路-甌錦大道)和雁波中路(甌揚路-甌錦大道);次干路為甌揚路(雁霄路-雁波中路)、甌帆路(雁霄路-雁起路)和雁靈路(甌錦大道-甌揚路);支路為甌興路、甌強路、甌德路、雁歷路、雁泉路、雁勝路、雁寧路(甌錦大道-甌揚路)、雁旋路、環路一、環路二、雁安路(甌帆路-甌錦大道)、雁起路(甌帆路-甌錦大道)、甌正路(雁波中路-雁起路)和甌明路(雁波中路-雁起路)。
六、 城市設計引導
本次規劃城市設計以原有生態本底為脈絡,強調結合灣區水系和公共開敞空間,打造具有環境韌性的生態新城。整體為工業發展特色風貌片區,形成簡潔明快的建筑風貌。建筑組群體量不宜過大,應點面結合,形成集中連片的區域。建筑材料以鋼材、玻璃、混凝土等節能環保、可塑性強的材料為主。局部有特殊工藝要求的建筑,宜選擇防腐蝕材料。建筑顏色屋頂和墻身以低艷度、中明度為主,允許在區域內使用小面積的高艷度顏色或強對比的色彩搭配加以點綴,豐富色彩的變化便于增加區域的趣味性。“第五立面”設計時應注重與建筑造型的整體性,與功能形式的統一性,與其他立面的和諧性,與技術經濟的合理性。
七、主要圖紙
1、區位圖
2、用地規劃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