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有關規定,泉州市安溪生態環境局依法對擬作出審批的安溪縣第二水廠工程審批意見進行公開。
項目名稱 |
安溪縣第二水廠工程 |
建設地點 |
泉州市安溪縣城廂鎮中標村 |
建設單位 |
******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5個工作日) |
項目概況 |
項目新建1座供水規模15萬m3/d凈水廠。項目總投資32962.16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20萬元。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水環境:施工期,施工污水設置隔油沉淀池處理、工地車輛沖洗設置專用洗車平臺,車輛沖洗廢水設置沉沙池處理、泥漿水設置臨時沉砂池處理。運營期,濾池反沖洗廢水、濾池初濾水和污泥濃縮池上清液全部經回用水池調節后均勻回流至預臭氧接觸池用作原水使用,不外排。污泥脫水濾液經市政污水管網納入安溪縣城市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2、大氣環境:施工期,場地四周設置圍擋,并設置噴淋抑塵。運營期,污泥日產日清,并定期噴灑除臭劑。 3、噪聲環境:優化設備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有效的綜合消聲降噪措施、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等措施。 4、固體廢物:不設固廢暫存區,廢包裝袋在各投加間收集后由廢品回收公司每日上門回收;污泥袋裝后每日外運至制磚廠生產環保磚;廢機油在產生時直接由有資質的危廢處置單位外運處置;試驗廢水(液)經實驗臺廢液收集罐收集后由有資質的危廢處置單位外運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每日清運處置。 5、其他:機修間及綜合加藥間地面采用防滲水泥硬化。液態藥劑儲罐區四周設置圍堰、制定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雨水排放口設置雨水閥門、設置事故應急池,次氯酸鈉儲罐區四周均設置圍堰。 |
公眾參與情況 |
無 |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 |
無 |
聽證權利告知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
公眾反饋意見聯系方式 |
1、監督電話:0595-****** 68786972 2、傳真:0595-****** 郵編:362400 3、通訊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中心1號樓13樓泉州市安溪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核審批股 |
?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