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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完善制度建設 強化采購主體責任
本報訊 今年以來,湖南省株洲市財政局完善制度建設,夯實采購主體責任,多措并舉,進一步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株洲市財政局印發文件,建立全市預算單位政府采購專管員制度,明確擔任專管員的人選必須是本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熟悉政府采購相關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能夠客觀公正、廉潔自律、遵紀守法,能夠按要求參與本單位政府采購相關工作。通過建立政府采購專管員制度,對規范預算單位政府采購活動形成有力“抓手”,進一步夯實采購人主體責任,促進提升采購質效。
株洲市財政局加強采購需求管理,督促采購單位落實采購需求編制的主體責任,在采購項目實施前開展市場調查,通過市場調查明確技術參數、服務標準和商務要求,并編制采購需求和采購文件,采購文件中技術參數、服務標準和商務條款應當細化和量化,便于驗收和評價。要求采購單位建立采購需求風險審查機制,重點對是否存在指向性或傾向性、是否存在履約風險進行內部審查。市財政部門提前介入采購文件的質疑和答復,對采購文件確實存在不合理,有指向性或隱性指向特定供應商或品牌的,督促采購人及時修改采購文件,并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確保采購項目充分競爭。
為提升降本增效意識,株洲市財政局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培訓方式,免費對各市直預算單位政府采購專管員及縣市區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人員進行政府采購相關法律知識、政策要求和實操業務的培訓,提高依法采購能力和專業水平。
(肖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