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錦閣建筑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382mad52nj42u):
經調查核實,你單位申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所使用的“灣港區天成街道天浦路道路工程”“樂成鎮生活污水管網一期工程”為虛假業績,存在以欺騙手段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九條,《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六條以及《浙江省建筑市場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我廳擬撤銷你單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資質證書號:d233423142)的行政許可,且自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上述建筑業企業資質。同時將你單位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并列入嚴重失信名單,向社會公布。
我廳依法作出《撤銷行政許可告知書》(浙建許撤告字〔2024〕147號),因受送達人下落不明,采用電話、郵寄、現場走訪等形式均無法送達。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
你單位可自本告知書送達之日起5日內,向我廳提出書面陳述或申辯,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力。書面陳述或申辯意見請郵寄至杭州市西湖區文三路140號(省行政中心三號院)16號樓二樓省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4號窗口。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