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區供水保障工程一期、二期項目勘察設計
答疑及補遺(1)
各潛在投標人現對本項目作如下答疑及補遺:
一、答疑
質疑1:招標文件明確提出項目總負責人不能兼任,請問其他專業負責人或其他專業設計負責人是否可以兼任?
回復:項目總負責人、勘察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及其他擬派主要人員均不可兼任。
質疑2:聯合體投標的,兩家單位同時承擔勘察工作是否滿足要求;其中勘察牽頭單位提供相應的勘察資質、勘察業績、勘察負責人及其他主要人員中勘察、測量、巖土專業人員是否滿足要求
5、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中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中,“聯合體投標的,由勘察單位和聯合體牽頭人提供相應人員”,是否要求承擔了勘察工作的任一家勘察單位提供相應勘察、測量、巖土人員即可;
6、第三章評標辦法中,2.2.4(2)擬派總項目負責人資歷中“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并已在投標人本單位注冊,得2分”,其中“注冊造價工程師”應為“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
回復:1、聯合體投標的,可以共同承擔勘察工作,但須按照招標文件要求“聯合體投標的,按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分工分別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書”。
2、任意一家承擔勘察工作的單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人員即可。
3、按招標文件執行。
質疑3:聯合體投標的,兩家單位同時承擔勘察工作是否滿足要求;其中勘察牽頭單位提供相應的勘察資質、勘察業績、勘察負責人及其他主要人員中勘察、測量、巖土專業人員是否滿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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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中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中,“聯合體投標的,由勘察單位和聯合體牽頭人提供相應人員”,是否要求承擔了勘察工作的任一家勘察單位提供相應勘察、測量、巖土人員即可;
6、第三章評標辦法中,2.2.4(2)擬派總項目負責人資歷中“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并已在投標人本單位注冊,得2分”,其中“注冊造價工程師”應為“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
?????回復:詳見質疑2回復。
質疑4:1、根據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要求:聯合體投標的,按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分工分別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書。如聯合體投標單位包含兩家設計單位,兩家設計單位分別具備聯合體分工中對應部分的設計資質,聯合體單位共同具備招標文件中“投標人應具備下列設計資質之一”的資質,是否滿足要求。
2、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中3.1.3勘察業績材料要求提供“初步設計批復文件”,勘察項目一般沒有初步設計批復,應取消該資料要求,建議以設計成果文件備案或批復或審查時間為準。
3、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中3.1.3勘察業績材料要求:聯合體投標的,按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分中勘察單位提供相應的業績。若負責勘察的單位不止一家,是否要求其中任一家承擔了勘察工作的單位提供勘察業績即可。
4、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中5.2,關于勘察負責人要求“聯合體投標的,勘察負責人由聯合體中負責勘察的單位提供”,若負責勘察的單位不止一家,是否要求其中任一家承擔了勘察工作的單位提供勘察負責人即可;
5、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中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中,“聯合體投標的,由勘察單位和聯合體牽頭人提供相應人員”,是否要求承擔了勘察工作的任一家勘察單位提供相應勘察、測量、巖土人員即可;
6、第三章評標辦法中,2.2.4(2)擬派總項目負責人資歷中“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并已在投標人本單位注冊,得2分”,其中“注冊造價工程師”應為“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
回復:1、聯合體投標的,可以共同承擔設計工作,但須按照招標文件要求“聯合體投標的,按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分工分別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書”。
2、詳見補遺。
3、詳見質疑2第2條回復。
4、詳見質疑2第2條回復。
5、詳見質疑2第2條回復。
6、按招標文件執行。
質疑5:1、根據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要求:聯合體投標的,按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分工分別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書。如聯合體投標單位包含兩家設計單位,兩家設計單位分別具備聯合體分工中對應部分的設計資質,聯合體單位共同具備招標文件中“投標人應具備下列設計資質之一”的資質,是否滿足要求。
2、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中3.1.3勘察業績材料要求提供“初步設計批復文件”,勘察項目一般沒有初步設計批復,應取消該資料要求,建議以設計成果文件備案或批復或審查時間為準。
3、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中3.1.3勘察業績材料要求:聯合體投標的,按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分中勘察單位提供相應的業績。若負責勘察的單位不止一家,是否要求其中任一家承擔了勘察工作的單位提供勘察業績即可。
4、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中5.2,關于勘察負責人要求“聯合體投標的,勘察負責人由聯合體中負責勘察的單位提供”,若負責勘察的單位不止一家,是否要求其中任一家承擔了勘察工作的單位提供勘察負責人即可;
5、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中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中,“聯合體投標的,由勘察單位和聯合體牽頭人提供相應人員”,是否要求承擔了勘察工作的任一家勘察單位提供相應勘察、測量、巖土人員即可;
6、第三章評標辦法中,2.2.4(2)擬派總項目負責人資歷中“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并已在投標人本單位注冊,得2分”,其中“注冊造價工程師”應為“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
回復:詳見質疑4回復。
質疑6:根據本項目概況、建設規模以及項目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資質條件設置有誤。本次招標工作不包含巖土工程設計和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工作內容,卻設置了巖土工程專項資質,很明顯資質設置過高。建議將勘察資質修改為:“(1)投標人應具備下列勘察資質之一:①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②同時具備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 )乙級、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
回復:詳見補遺。
質疑7:根據本項目概況、建設規模以及項目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資質條件設置有誤。本次招標工作不包含巖土工程設計和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工作內容,卻設置了巖土工程專項資質,很明顯資質設置過高。建議將勘察資質修改為:“(1)投標人應具備下列勘察資質之一:①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②同時具備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 )乙級、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 )乙級及以上資質。”
回復:詳見補遺。
質疑8:新點軟件電子版(etbp)招標文件中所附的投標文件格式與招標文件PDF 中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不一致,投標文件制作應該以 etbp 格式為準 還是以 PDF 格式為準?
回復:以重慶市電子招投標系統生成的投標文件格式為準。
質疑9:重慶市電子招投標系統投標文件制作軟件導出的投標文件格式與 PDF 版招標文件的投標文件格式不一致,以哪個為準?
回復:以重慶市電子招投標系統生成的投標文件格式為準。
質疑10:******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包含現金流量表、利潤表、資產負債表即可,無需提供財務報表附注部分?
回復:按招標文件執行。
質疑11:招標人好!招標內容中多個項目已經招完標了,你們又包裝在一起再次招標?是什么情況?
回復:本次招標未測算已完成招標項目的勘察及設計費用,具體實施最終以招標人根據實際情況的要求為準。
質疑12:江津區供水保障工程招標范圍里部分子項已完成公招,確定了中標人。請問本次招標內容是否應將已完成招標的子項去除,避免重復招標。
回復:詳見質疑11回復。
質疑13:1.公司有限高被執行,金融牌照過期,有限高被執行,******有限公司。
回復:投標保函和履約保函應合法合規,符合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和金融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并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嚴格響應招標文件提出的保函開立要求,若保函符合本項目招標文件要求即滿足招標文件約定要求。同時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4.1投標保證金中已明確: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前,招標人應當對投標人(至少中標候選人或中標人)遞交的紙質投標保函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進行核驗,對核驗不合格或無法按紙質投標保函注明的核驗地點、核驗方式進行核驗的,視為投標人未提交紙質投標保函,對已取得中標候選人資格或中標資格的投標人,按相關規定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或中標資格,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投標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投標人提交的紙質投標保函涉及弄虛作假或其他違法違規情形的,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質疑14:*********有限公司......
回復:此質疑與招標文件內容無關。
質疑15:*********有限公司....檢驗....
回復:此質疑與招標文件內容無關。
二、補遺
1、招標文件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3.業績要求 3.1勘察業績要求中涉及“初步設計批復”內容均調整為“初步設計批復或勘察成果文件(備案或批復或審查)”。
2、招標文件 投標人勘察資質調整為:“投標人應具備下列勘察資質之一:①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②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和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③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
注:本答疑及補遺(1)與招標文件有沖突的地方,以本答疑及補遺(1)為準,本答疑及補遺(1)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請各投標人自行下載,不管下載與否均視為投標人已全部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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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