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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規范整合護理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閩醫保〔2025〕34號)文件精神,為發揮價格調節作用,支持護理服務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護理服務需求,現就規范整合我市護理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整合護理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一)規范整合我市護理類價格項目,設立“特級護理”等22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按照分級護理、專科護理、專項護理分類設立價格項目,并確定我市公立醫療機構價格,具體詳見附件1。
(二)修訂“門急診留觀診查費”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具體詳見附件2。
(三)對應規范整合項目,同步停用“一般專項護理”等42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具體詳見附件3。
二、醫保配套政策
(一)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護理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執行全省統一的醫保屬性、醫保限定支付范圍和個人先行自付比例,超出項目價格以上的部分由患者自付。
(二)免陪照護服務項目不納入按病組和病種分值付費范圍,實行按項目付費。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各級醫保部門要及時做好信息系統的維護與更新工作,確保政策有效落地。加強對醫療機構項目對應、費用結算及醫保支付工作的指導,開展新政策實施跟蹤監測,強化相關費用審核監督,確保醫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各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價格政策規定和臨床診療規范向患者提供服務,規范收費行為,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做好價格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認真做好本單位收費系統的維護與更新工作。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以往價格項目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政策實施過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報告市醫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