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G208線K328+554-K341+688段公路養護工程施工監理
招標公告
國道G208線K328+554-K341+688段公路養護工程施工監理(項目名稱),已由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已內交公路涵【2025】659號文件批復,建設資金來源為上級補助資金,招標人為烏蘭察布市公路養護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人就本項目監理進行國內公開招標,并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后審。
2.1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烏蘭察布市察右前旗、集寧區境內,起于國道208線K328+554處,止于國道208線K341+688處,養護里程13.134公里。其中:
1.K328+544-K329+770段,長度1.216公里,二級公路,路基寬12米,路面寬9米,舊路路面結構為:5厘米AC-16中粒式改性瀝青混凝土面層+20厘米水泥穩定級配碎石基層+20厘米水泥穩定級配碎石底基層。
2.K329+770-K341+688段,長度11.918公里,一級公路,其中:
(1)K329+770-K332+750段,路基寬31.5米,路面寬24米,舊路為瀝青混凝土路面;
(2)K332+750-K336+270段,路基寬26.5米,路面寬25.0米,舊路為瀝青混凝土路面;
(3)K336+270-K339+300段,路基寬31.5米,路面寬30.0米,舊路為瀝青混凝土路面;
(4)K339+300-K341+460段,路基寬37.5米,路面寬33.5米,舊路為瀝青混凝土路面;
(5)K341+460-K341+688段,路基寬55.5米,路面寬54.0米,舊路為瀝青混凝土路面;
舊路路面結構均為:4厘米AC-13細粒式改性瀝青混凝土上面層+6厘米AC-16中粒式瀝青混凝土下面層+20厘米水泥穩定級配碎石基層+20厘米水泥穩定級配碎石底基層。
舊路于2017年建成通車,路面主要以橫縱裂縫、龜網裂、車轍等病害為主,因此對公路進行修復養護,工程概況和設計標準詳見圖紙。
2.2監理服務期:本工程總監辦監理服務期共?411?日歷天
本項目施工標段計劃工期為46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08月01日,計劃交工日期:2025年09月15日。缺陷責任期365天。
2.4本項目招標施工監理設置為一級監理機構,即總監辦 1 個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國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并具備以下資格:
(1)具備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甲級監理資質;
(2)自有或依托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質量監督機構頒發的公路工程綜合類乙級及以上試驗檢測資質的試驗檢測機構,且該試驗檢測機構在“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管理信息系統”中“質量檢測機構查詢”查詢屬實并在有效期內。投標人須提供試驗檢測機構為本項目設立工地試驗室出具的承諾書。
本次招標關于投標人的資格審查要求詳見招標公告及附件。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4在“信用中國”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5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24日上午09:30分(北京時間)。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登錄“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 “交易平臺”-“工程建設”-“內蒙古自治區工程項目交易系統”獲取招標文件。具體操作流程詳見《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統一招投標系統操作手冊(投標人)》,技術支持電話:400-998-0000。
4.3 本次招標為全流程網上電子招投標項目,投標人須先辦理CA數字證書;如投標人已有內蒙古自治區內其它盟市的CA數字證書則無須重新辦理。CA 數字證書申辦成功后,需跨平臺登錄到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主體信息庫進行信息完善,完善后自行點擊審核通過。相關操作流程詳見 “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全區主體信息庫”-“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主體信息庫”-“手冊下載”欄目。
4.4投標人應隨時登陸內蒙古自治區工程項目交易系統,在“查看答疑補疑”欄目查看招標人關于本次招標相關答疑和補疑通知,招標人不另行通知。
5.1 招標人不統一組織現場踏勘及投標預備會。投標人現場踏勘和閱讀招標文件后的問題按“投標人須知”規定提出,招標人予以答復。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07月24日上午09:30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加密電子版投標文件及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加密電子版投標文件上傳至烏蘭察布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平臺。
5.3逾期上傳的、未上傳至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5.4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前,投標人需提交投標保證金:人民幣 10000元;投標保證金形式詳見“招標文件”要求。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以下網站上發布:
內蒙古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
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網(******/)、
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政務網站(******)
烏蘭察布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msym/wlcbsggzyjyw/)上同時發布。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評標辦法采用“雙信封形式的綜合評估法”。資格審查條件及評標辦法詳見本招標公告附件。
監督部門:烏蘭察布市交通運輸局
地址:烏蘭察布市交通運輸信息指揮中心
電話:******
招標人:烏蘭察布市公路養護中心
地址:烏蘭察布市公路養護中心
聯系人:陳女士
電話:******
******有限公司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綠地騰飛大廈B座1302
聯系人:丁嘉莉
電話:******
交易平臺名稱:烏蘭察布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烏蘭察布市察哈爾東街商務科技中心 B 區2號樓
郵政編碼: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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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1?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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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企業資質等級要求 |
(1)具有國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具備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甲級監理資質; (3)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4)自有或依托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質量監督機構頒發的公路工程綜合類乙級及以上試驗檢測資質的試驗檢測機構。投標人自有或依托試驗檢測機構均須提供投標人為本項目中標后建立工地試驗室的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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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2?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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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 績 要 求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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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3?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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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譽 要 求 |
投標人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 (1)凡被交通運輸部或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或暫停在內蒙古自治區投標資格且在處罰期內的單位無資格參與本項目投標;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信用中國”網(******/ )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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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4?? 資格審查條件(總監理工程師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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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員 | 數量 | 資格要求 | 在崗要求 |
總監 理工 程師 | 1 名 | 1、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2、持有交通運輸部工程系列為公路工程,監理專業 為道路與橋梁或交通運輸的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評標時將在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中進行核實,核實無結果或無法核實或核實不符的不予認定); 3、必須為本單位職工(以投標人在企業社保系統打印的能夠證明繳納社保的本單位人員繳費明細或其他能夠證明在本單位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為準) | 無在崗項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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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 評審因素與標準 | |
1 | 評標方法 | ******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1)評標價低的投標人優先; (2)商務和技術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先; |
2.1.1 2.1.3 |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監理服務期限、工程質量要求及安全目標; b.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c. 投標函簽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d.投標文件所附身份證均指第二代身份證(含正、反面),且在有效期內; e.投標人提供的各類證照(指身份證、職稱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營業執照、監理資質證書、公路工程試驗檢測機構資質證書)復印件均指彩色掃描件或彩色復印件,其他資料的復印件可為黑白掃描件或黑白復印件。所有復印件應清晰可辨。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簽章、投標人的單位簽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a.投標保證金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且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 ******銀行電匯或轉賬支票形式提交,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入招標人指定賬戶; ******銀行保函形式提交,提交的投標保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4)投標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的,授權委托書須加蓋單位簽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授權委托書出具的日期在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標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簽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出具的日期在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標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6)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7)投標文件中未出現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8)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限。 (9)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0)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內容齊全完整: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投標價(包括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且填報的投標報價(大寫金額)與 “投標函”中填寫的投標報價一致; b.已標價報價清單說明文字與招標文件規定一致,未進行實質性修改和刪減;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d.投標函簽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e.投標文件“監理服務費用報價匯總表”中的投標報價總價與投標函大寫文字報價必須一致。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簽章、投標人的單位簽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 (4)投標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值。 (5)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6)未出現“投標人須知”第 5.2.4 項規定的任一情形。 |
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如有)、監理資質證書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2)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績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4)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5)投標人的總監理工程師資格、在崗情況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6)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或第 1.4.4 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7)投標人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5 項規定。 |
2.2.1 | 分值構成(總分100分) |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分分值構成: 技術建議書: 35 分 主要人員: 25 分 業績: 25 分 履約信譽: 5 分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分分值構成: 評標價: 10 分 |
2.2.3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在開標現場,招標人將當場計算并宣布評標基準價。 (1)評標價的確定: 評標價= 投標函文字報價 (2)評標價平均值的計算(四舍五入,保留整數): 按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選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則選取相應數量),對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的評標價作算術平均(根據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2.4項規定在開標現場被宣布為不進入評標基準價計算的投標報價除外),將該平均值作為評標價平均值。 (3)評標基準價的確定: 將評標價平均值直接作為評標基準價。 ******委員會應對招標人計算的評標基準價進行復核,存在計算錯誤的應予以修正;存在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而被否決的,應剔除對應投標人及其投標報價后修正評標基準價。上述情況應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 除此之外,評標基準價在整個評標期間保持不變,不隨任何因素發生變化。 |
? | 評標價的偏差 率計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標人評標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偏差率保留 10 位小數 |
續上表
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1] | 評分標準 | ||
條款號 | 評分因素及 評分因素權重分值 | 各評分因素 細分項及分值 | |
2.2.4 (1) | 技術建議書 35分 ? | 監理大綱(或監理方案)和措施 20分 | (1)監理項目概述、監理工作范圍(1.2~2分) |
(2)工程質量監理的內容與方法(1.2~2分) a.質量監理方面的獨到見解和具體行之有效的措施; b.質量控制的內容和方法論述; c.對可能的質量問題所采取的對策和預控方法。 | |||
(3)工程進度監理的內容與管理方法和措施(1.2~2分) | |||
(4)工程計量與支付監理的內容與方法(1.2~2分) 工程計量與支付監理方面的具體管理方法和措施。工程計量與支付的準確性,避免濫用職權、不合格工程亦支付、重復計量、超前支付、超量支付的措施。 | |||
(5)合同管理的內容與方法(1.2~2分) 對可能出現的各種合同管理問題,提出具體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及措施,避免重大工程變更、索賠事件的發生,確保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損害。 | |||
(6)組織協調的內容與方法(1.2~2分) | |||
(7)環境保護監理的內容與方法(1.2~2分) | |||
(8)施工安全監理方法和保證措施(1.2~2分) | |||
(9)適用于本項目的具體的旁站監理方案(1.2~2分) | |||
(10)應付突發事件的處理方法和措施(1.2~2分) | |||
本工程監理工作的重點與難點分析 10分 | 從質量、安全、環保、費用、進度監理五方面對實施過程中的難點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對策(每個方面得 1.2~2分)。 | ||
對本工程的建議 5分 | 投標人根據多年行業管理經驗、實際情況,就管理模式、工程質監理實踐,結合本項目的量、進度、投資控制等方面(但不限于這些方面)向委托人提出合理的建議(3~5分)。 | ||
2.2.4 (2) | 主要人員 25分 | 總監理工程師任職資格與業績 25分 | 滿足附錄4資格審查條件(總監理工程師、試驗室主任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 |
在滿足資格審查條件的前提下,總監理工程師擔任過一級及以上公路或養護工程總監理工程師的,每有1項加15分,最多得15 分。 | |||
2.2.4 (3) | 評標價 10 分 | 評標價得分計算公式: (1)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是評標價每高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E2是評標價每低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E1=0.1;E2=0.05;投標價最低得分為0分。 | |
2.2.4 (4) | 其他 因素 | 業績 25分 | 滿足附錄 2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得 25分; |
履約信譽 5分 | 滿足附錄 3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得 5 分。 | ||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委員會不再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合同簽訂前,在保持投標人的投標總價不變(投標人須知另有規定的情形除外)的前提下,招標人將對中標人有算術錯誤的投標報價進行修正,并將修正后的投標報價通知投標人進行書面確認。如果投標人拒絕確認,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
[1]招標人應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確定各評分因素及評分因素權重分值,并對各評分因素進行細分(如有)、確定各評分因素細分項的分值,各評分因素權重分值合計應為100分。各評******************委員會成員對某一項評分因素的評分低于權重分值60%的,應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
附件:
招標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