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項目一病房改造部分(建筑裝飾、安裝工程)工程(施工)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
招標編號:E************001
各投標單位: 招標人現對招標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補充:
一、投標人質疑及答復:
1、人工費是否按通用合同條款進行價格調整,請明確。
答:按招標文件執行。
2、未按閩建〔2024〕9 號文提供《單價措施項目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請補充。
答:詳見本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附件1。
3、本工程垃圾外運,按8km包干計取。此規定不符合閩建〔2024〕9 號文的要求,應按實結算,請調整。
答:按招標文件執行。
4、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前附表中的“履約擔保金額”與專用合同條款中的金額存在沖突,請予以修正。
答:詳見本公告二、補充通知。
5、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有關編制人員情況表由投標人自行編制的,是否由編制人簽字即可?無需造價師簽署及加蓋其執業印章?請明確回復是或否,謝謝!
答:編制人簽字、蓋章是指投標人自行編制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的,由編制人簽字即可;若委托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人員編制的,需由負責審核的一級注冊造價師簽字并加蓋其執業印章;編制人為投標人本單位造價人員的,還需提供該造價人員系投標人本單位在崗員工的證明材料掃描件(以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執業注冊證書或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社保繳費證明所署單位為準);若委托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編制的,還應提供加蓋雙方單位公章的委托書掃描件。
6、擬派出人員中是否需要勞務員?造價人員能否外聘?
答:招標文件第3章 評標辦法和標準第5項第3.1.8條款擬派出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最低資格和人數要求3、其他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增加“勞務員:1人”;造價人員可外聘,投標時無需提供。本項目招標文件中凡涉及此的,均按本條修改執行。
二、補充通知
1、招標文件第 4 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1節 專用合同條款3.7 履約擔保履約擔保金額統一修改為:“根據榕建筑〔2022〕181號規定,福 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和福州市建筑業龍頭企業的履約擔保 金額為中標價的5%,福州市建筑業準龍頭企業的 ,其履 約擔保金額為中標合同價的 7.5 %;其他中標人的履約擔 保金額,為中標合同價的 10 %。”本項目招標文件中凡涉及此的,均按本條修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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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當招標文件、招標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出的文件為準。本答疑紀要內容作為《招標文件》 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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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