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工作遴選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的公告
******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度農村政策與改革統計年報和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入貫徹《中共中******人民政府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瓊發〔2017〕36號),開展昌江縣2024年度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工作,擬委托第三方單位提供專業技術服務,現公開遴選符合資質的單位前來參加報價。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
昌江黎族自治縣2024年度農村集體資產清查項目
(二)工作內容
******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度農村政策與改革統計年報和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昌江黎族自治縣2024年度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工作方案》,資產清查登記時點為2024年12月31日;根據開展工作需要,收集農村集體2024年度資產的相關憑證、賬套等資料,進行財務數據分析處理。
2.“三資”清查。按照《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辦法》規范要求,對2024年度各村、組貨幣資金情況進行清查核實;對2024年度各村、組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進行全面盤點,重點核實權屬不清的零散資產和財政扶持資金形成的資產;資源性資產必須根據2024年農村集體土地清查核實的測繪調查成果數據相銜接,進行數據處理和分類清查。
3.填報登記。按照通知要求,根據《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報表填報說明》,使用農業農村部統一制定的《2024年度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報表》分門別類對照予以登記,填報內容確保符合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的清產核資上報系統錄入規范要求。
4.張榜公示。將清查的初步結果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進行公示7天,并受理收集有關情況和問題,對群眾有異議的要認真核查至群眾認可。
5.數據上報。按照通知要求,將清查登記數據錄入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的清產核資系統,上報鄉鎮、縣、省逐級審核確認。
6.成果裝訂。將資產清查當中形成的清查報表、公示照片等資料及時整理歸檔、裝訂成冊,形成2024年度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工作成果資料。
(三)清查對象
全縣645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四)工作時間要求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日歷天內完成全部工作內容。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具有財務代理記賬資質或測繪資質(提供資質證書復印件)。
(三)2023年1月1日至今,獨立承擔過不少于2個農村集體資產清查項目實施案例(提供業績合同復印件,轉包分包合同無效)。
(四)項目負責人具有會計或測繪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提供人員相關證書復印件和2025年任意3個月在本單位社保繳納證明)。
(五)項目實施團隊成員(不含項目負責人)中至少同時具有中級會計師、中級測繪工程師、質量內審員等專業技術人員(提供人員相關證書復印件和2025年任意3個月在本單位社保繳納證明)。
(六)企業信用查詢記錄(信用中國網站截圖+書面聲明函)。
(七)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三、報名材料要求
(一)項目報價函(格式自擬);
(二)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報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材料;
(四)企業簡介;
(五)項目技術方案。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和騎縫章,密封在一個文件袋中(加蓋公章密封),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送達遞交地址,并在材料袋封面注明項目名稱、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和遞交日期等信息。
四、報名遞交截止時間、地點
(一)報名時間: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5月19日17:30。
******農村局(縣政府辦公大樓913室)。聯系人:吳學文,電話:0898-******
五、評定辦法
根據各報名單位遞交的報名資料綜合評審,擇優選擇一家。屆時中標者以電話形式通知,未入選的單位恕不另行通知。
******農村局
2025年5月14日
******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度農村政策與改革統計年報和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入貫徹《中共中******人民政府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瓊發〔2017〕36號),開展昌江縣2024年度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工作,擬委托第三方單位提供專業技術服務,現公開遴選符合資質的單位前來參加報價。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
昌江黎族自治縣2024年度農村集體資產清查項目
(二)工作內容
******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度農村政策與改革統計年報和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昌江黎族自治縣2024年度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工作方案》,資產清查登記時點為2024年12月31日;根據開展工作需要,收集農村集體2024年度資產的相關憑證、賬套等資料,進行財務數據分析處理。
2.“三資”清查。按照《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辦法》規范要求,對2024年度各村、組貨幣資金情況進行清查核實;對2024年度各村、組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進行全面盤點,重點核實權屬不清的零散資產和財政扶持資金形成的資產;資源性資產必須根據2024年農村集體土地清查核實的測繪調查成果數據相銜接,進行數據處理和分類清查。
3.填報登記。按照通知要求,根據《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報表填報說明》,使用農業農村部統一制定的《2024年度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報表》分門別類對照予以登記,填報內容確保符合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的清產核資上報系統錄入規范要求。
4.張榜公示。將清查的初步結果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進行公示7天,并受理收集有關情況和問題,對群眾有異議的要認真核查至群眾認可。
5.數據上報。按照通知要求,將清查登記數據錄入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的清產核資系統,上報鄉鎮、縣、省逐級審核確認。
6.成果裝訂。將資產清查當中形成的清查報表、公示照片等資料及時整理歸檔、裝訂成冊,形成2024年度農村集體資產清查工作成果資料。
(三)清查對象
全縣645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四)工作時間要求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日歷天內完成全部工作內容。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具有財務代理記賬資質或測繪資質(提供資質證書復印件)。
(三)2023年1月1日至今,獨立承擔過不少于2個農村集體資產清查項目實施案例(提供業績合同復印件,轉包分包合同無效)。
(四)項目負責人具有會計或測繪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提供人員相關證書復印件和2025年任意3個月在本單位社保繳納證明)。
(五)項目實施團隊成員(不含項目負責人)中至少同時具有中級會計師、中級測繪工程師、質量內審員等專業技術人員(提供人員相關證書復印件和2025年任意3個月在本單位社保繳納證明)。
(六)企業信用查詢記錄(信用中國網站截圖+書面聲明函)。
(七)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三、報名材料要求
(一)項目報價函(格式自擬);
(二)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報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材料;
(四)企業簡介;
(五)項目技術方案。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和騎縫章,密封在一個文件袋中(加蓋公章密封),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送達遞交地址,并在材料袋封面注明項目名稱、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和遞交日期等信息。
四、報名遞交截止時間、地點
(一)報名時間: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5月19日17:30。
******農村局(縣政府辦公大樓913室)。聯系人:吳學文,電話:0898-******
五、評定辦法
根據各報名單位遞交的報名資料綜合評審,擇優選擇一家。屆時中標者以電話形式通知,未入選的單位恕不另行通知。
******農村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