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購人名稱:******服務中心?
二、 采購項目名稱:******服務中心聽力語言殘疾兒童康復訓練工作引進第三方服務合作?
三、 采購項目編號: ZXCD******?
四、 采購內容:
?******服務中心遴選聽力語言殘疾兒童康復訓練工作第三方服務合作的公告
******服務中心根據相關規定和工作需要,對聽力語言殘疾兒童康復訓練工作引進第三方服務合作項目進行公開遴選,具體要求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服務中心聽力語言殘疾兒童康復訓練工作引進第三方服務合作。
(二)項目編號:ZXCD******
******服務中心(中山區中南路354號)。
******服務中心開展第三方服務合作,包括開展聽力語言康復教育訓練指導服務、與聽力語言康復教師和保育員簽訂勞動合同以及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資金管理和使用等內容,并簽訂協議。
(四)服務期限:一年
二、參選人資格要求(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聽力語言殘疾兒童康復訓練資質條件和能力的我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服務機構。
(二)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康復訓練服務發票。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截至參評前一日, 經“信用中國” 網站( ****** )、“信 用 遼 寧” 網 站( ****** ) 、 “信 用 大 連 ” 網 站( credit.dl.cn )、 “中 國 政 府 采 購 網” 網 站( ******)查詢,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不得參加本遴選項目。
三、參評要求
(一)參評材料:報名方須攜帶加蓋公章的在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或附設機構的相關證明材料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大連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服務機構登記備案證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進行現場報名,并提交服務費報價函(詳見附件模板);項目團隊人員證明材料;第三方服務合作工作方案(包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資金管理使用等內容);組織架構說明及相關制度證明材料、相關業績成果及信用查詢結果等。報名材料一式六份封口加蓋公章。
報價文件數量及封裝要求:
(1)報價文件應有章節目錄,每頁都應有頁碼標注。
(2)報價文件應采用膠裝。
(3)報價文件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裝在同一密封袋內。
(4)提供報價文件PDF掃描件一份(U盤),單獨封裝在密封袋內。
******有限公司會議室(大連市沙河口區同泰街11號(優豪斯B區(南門)院內,物業東側))
(三)參評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此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 6月18日09:30時(北京時間)截止。
******有限公司繳納1000元人民幣代理服務費。
四、評審辦法
******有限公司組織評審組,在報名方符合上述條件的前提下,就工作方案、組織架構、管理制度、項目團隊、業績、服務費報價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綜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列為預成交機構。如出現同分情況,首先選擇工作方案得分************服務中心將停止該機構的服務合作資格。
五、評審時間和地點
(一)評審時間:2025年6月18日09:30時(北京時間)。
******有限公司會議室(大連市沙河口區同泰街11號(優豪斯B區(南門)院內,物業東側))
六、招標人信息
******服務中心
地 址:大連市中山區中南路354號
聯 系 人:劉樹洋
聯系電話:0411-******
2.招標代理機構信息
******有限公司
項目聯系人:徐鑫、劉永澎、奚旺
地 址:大連市沙河口區同泰街11號(優豪斯B區(南門)院內,物業東側)
聯系方式:0411-******-801
電子郵箱:******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大連西崗支行
賬號:************174
七、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徐鑫、劉永澎、奚旺
電 話:0411-******-801
五、 聯系方式
1、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有限公司?
聯系人:?徐鑫、劉永澎、奚旺?
聯系電話:?0411-******-801?
傳真:?/?
地址:?大連市沙河口區同泰街11號(優豪斯B區(南門)院內,物業東側)?
2、采購人名稱:?******服務中心?
聯系人:?蔡爽?
聯系電話:?0411-******?
傳真:?/?
地址:?大連市中山區中南路354號?
******財政局轉發關于公布2021-2022年度遼寧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的通知》(大財采【2020】1086號)相關規定,本項目屬于采購單位自行組織的非政府采購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項目,不納入財政部門監管范圍。凡涉及與本項目有關的詢問、質疑、投訴、舉報等事宜,供應商應向代理機構(如有)、采購單位或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