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全省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審批實行告知承諾改革的通知》(浙財會〔2020〕41號******有限公司《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審批告知承諾書》(詳見附件)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從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止。
在公示期限內,如對申請人有異議,可來人、來信、來電向杭州市富陽區財政局反映。同時,請告知或簽署本人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我們將嚴格做好保密工作。
監督電話:0571-******
來信地址:******街道富春街12號
郵政編碼:3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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