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甸洼蓄滯洪區工程與安全建設工程桑梓分洪道堤防兩側農田配套設施施工(第2標段)中標候選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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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甸洼蓄滯洪區工程與安全建設工程(桑梓分洪道堤防兩側農田配套設施施工(第2標段))******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推薦了中標候選人,現將中標候選人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2日。公示內容如下:
1. 第一中標候選人
(1)投標人名稱:******有限公司
(2)投標報價:******.46元
(3)質量目標:合格
(4)工期:225日歷天
(5)項目經理:王環宇,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津************)
(6)評標情況: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7)資格能力條件: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近五年(2020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具有完成類似工程的施工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 第二中標候選人
(1)投標人名稱:******有限公司
(2)投標報價:******.51元
(3)質量目標:合格
(4)工期:225日歷天
(5)項目經理:候麗麗,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川************)
(6)評標情況: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7)資格能力條件: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近五年(2020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具有完成類似工程的施工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 第三中標候選人
(1)投標人名稱:******有限公司
(2)投標報價:******.05元
(3)質量目標:合格
(4)工期:225日歷天
(5)項目經理:宋海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冀******5772)
(6)評標情況: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7)資格能力條件: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近五年(2020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具有完成類似工程的施工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上述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書面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異議受理單位:******服務中心、******有限公司
異議受理聯系人:劉春鷗,高健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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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服務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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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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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____________(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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