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環保部關于印發《建設項************消防水帶600萬米項目審批意見進行公開。
公開時間: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7日(5個工作日)。
******消防水帶600萬米項目
二、建設地點:南安市省新鎮茂盛路712號(南安市經濟開發區扶茂工業區內)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五、項目概況:
************消防水帶的生產制造。具體建設內容、設備、工藝等以《報告表》核定為準。
六、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6.1廢水
項目運營期生產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排放標準(NH3-N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B級標準)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南安市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1一級A標準。
6.2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來源于下料、攪拌產生的粉塵、造粒、擠出成型、襯膠產生的有機廢氣和天然氣鍋爐廢氣。下料、攪拌產生的粉塵顆粒物、造粒、擠出廢氣、襯膠產生的非甲烷總烴排放從嚴執行《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5、表6中標準限值,臭氣濃度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天然氣燃燒廢氣參照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2中標準限值,同時廠區內監控點非甲烷總烴濃度限值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中限值。
6.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生產設備運行的機械噪聲,夜間不生產,運行后廠界晝間,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晝間≤65dB(A))要求,對周圍聲環境影響不大。
6.4固體廢物
項目廢紗收集后由相關單位清運回收;袋式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收集后回用于攪拌工序生產;包裝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給相關廠家回收利用;廢活性炭用密閉容器收集后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并委托有資質的危廢處置單位處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置;空桶存放在危廢暫存區并定期交由生產廠家回收利用。
七、公眾參與情況:無
八、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無
九、聽證權利告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十、在擬作出審批意見公開時間范圍內,公眾反饋意見的聯系方式:
電話(傳真):0595-******
******服務中心B1區綜合業務窗口
郵編:36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