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內容:龍港市餐廚垃圾處理廠固渣及應急處置服務采購
二、預算金額:120萬元
三、采購項目名稱:龍港市餐廚垃圾處理廠固渣及應急處置服務
四、公告類型:采購公示
五、采購項目性質:國企采購(非政府采購)
六、采購方式:單一來源
七、申請理由:
1、有利于節省運輸時間、運輸成本,有利于降低二次污染風險:如選擇龍港市以外的單位處理,會大大增加固渣運輸距離,從而會較大幅度增加運輸成本和運輸時間,增加二次污染風險。而在龍港市選擇處理單位,由于運輸距離縮短,有利于減少運輸時間和運輸成本、有利于減少運輸過程中對相關城市造成二次污染的風險,也有利于減少運輸過程中相關運輸人員的工作強度。
2、減少審批的不確定性和風險:選擇龍港市以外的城市處理單位進行廢渣處置,需要相關城市行政執法部門審批,處置場單位接其他收外市廢渣也需要相關單位審批,審批是否能通過和審批時間都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這對采購人來說是很不利的。
3、******有限公司唯一一家單位具備焚******有限公司(位于龍港市)的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理。采購人實施后續龍港市餐廚垃圾處理廠固渣處置服務項目,是項目的延續,是合理可行方案。
4、本項目釆用單一來源釆購符合《溫州市市屬國有企業采購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九條第二款“(一)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可以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釆購的規定。也符合浙財采監【2021】 2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購買服務采購管理的通知》第四條第一款“在現有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下,更換承接主體將無法保證與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且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資損失;”可以釆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規定。
******有限公司。
九、擬定供應商地址:龍港市中對口村靈宜公路以南、七字山以北
十、論證人員專業信息及意見:
專業人員姓名 | 職稱 | 專業人員單位 |
蔡鈞 | 高級工程師 | 溫州市直房地產開發公司 |
王艷 | 高級工程師 | ******集團 |
錢天瑋 | 工程師 | ******有限公司 |
建議采購單位按《溫州市市屬國有企業采購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本項目采購活動。
十一、公示期限:5個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項: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6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異議。
十三、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采購監督部門聯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玉蒼西路1號
項目聯系人:陳先生
項目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有限公司
地點:溫州市鹿城區鹿城路619號建設商務大廈18樓
聯系人:周先生
聯系電話:******
******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室
聯系電話:0577-******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09日
附件信息:
-
單一來源論證意見(1).pdf (1.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