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根據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龍崗國際藝術中心項目建設必須對標一流,科學規劃,以建設成為國內國際標桿為目標。國藝中心項目定位為大灣區數字文化場館標桿,致力于打造成高水平的數字藝術殿堂和市民藝術客廳。同時,根據區委區政府相關工作部署,將國藝中心與國藝中心東廣場和山花爛漫公園實施一體化運營管理。
國藝中心位于深圳坂雪崗科技城核心區域,緊鄰軌道10號線貝爾路站,與華為坂田研發基地相鄰,總占地面積約4.3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11.06萬平方米,總投資20.86億元;龍崗國際藝術中心東廣場地塊總面積700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5037平方米;山花爛漫公園占地面積約5.38萬平方米,通過地面廊橋與北側龍崗國際藝術中心緊密銜接。
為加快項目推進,保障項目順利落地,現公開征選本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單位。具體情況如下:
二、項目名稱
龍崗國際藝術中心“一體化運營”招標項目招標代理服務單位。
三、項目內容及要求
(一)項目內容
龍崗國際藝術中心“一體化運營”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工作。
(二)服務時限
合同簽訂后至項目服務完畢,且獲得甲方認可為止。
(三)項目費用
本項目招標代理服務費總價包干不超過26.49萬元(人民幣)。
四、應標單位資質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投標文件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2、本項目不接受分包、轉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投標人信譽良好,近三年沒有違約行為或不良記錄(本項目由我單位通過“龍崗誠信網”查詢,無需提交相關證明)。
4、我單位將通過信用中國(******)等渠道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以投標截止日查詢結果為準,并做證據留存。
5、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記錄名單,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由供應商在誠信承諾中作出聲明)。
五、公告時間
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六、評選標準和方法
采用綜合評分法,詳見評分標準。
七、應標方需提供資料清單(需按下述順序編排)
1、詳細報價及成果清單;
2、機構簡介、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3、相關業績證明材料;
4、服務方案(按以下要求編制:對本項目的理解和認識、項目實施的核心建議、招標采購工作保障措施等內容);
5、其他評分標準中作為評分依據的相關材料。
注:以上資料一正四副(封面須注明項目名稱、應標單位名稱、聯系人及電話等信息,否則視為不合格材料),并加蓋公章,于2025年6月30日(周一)下午5點之前快遞或直接送達至深圳市龍崗區清林中路海關大廈東座1317室,收件人:羅女士,電話:0755-******。
八、咨詢方式
******體育局胡工,聯系電話:0755-******。
附件:評分細則
******體育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