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臺(舟山普陀)經貿合作區客貨滾裝公用碼頭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浙臺(舟山普陀)經貿合作區客貨滾裝公用碼頭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設計已由******改革局以普發改審〔2025〕16號文批準建設,施工圖已由舟山市交通運輸局(浙舟交許〔2025〕****** 號文)行政許可。項目業主為******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招標人為******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建設地點:舟山市普陀區。
2.2 項目規模及技術標準:本項目位于舟山市普陀區朱家尖島西南側岸線段浙臺滾裝碼頭現址,主要建設內容為將現有5000噸級滾裝泊位和500噸級港作船泊位改造為可兼靠5000噸級雜貨船的滾裝泊位和可兼靠500噸級雜貨船的港作船泊位。
2.3招標范圍:本項目施工圖范圍內靠泊平臺改造,對現有碼頭利舊結構及棧橋進行維修加固,新建連接通道、加寬平臺、連接平臺及相應配套設施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責任期缺陷修復的監理。
2.4監理標段劃分及其監理服務期:本次監理招標設1個監理合同段。監理服務期:?29?個月,其中施工階段監理?17?個月(含施工準備期1個月,施工及交工驗收期16個月),缺陷責任期階段監理12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水運工程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并在人員等方面具有相應監理經驗和能力。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8000/)”中的水運工程施工監理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所有監理企業可參與1個監理標段的投標。
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組成同一聯合體的除外),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5在“信用中國”網站 (******/ ) 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項目招標文件和補遺書(補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網上下載方式發放。
4.2招標文件網上下載發放時間:2025年?6 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
4.3潛在投標人可憑本企業CA數字證書登錄舟山市數字招標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81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載招標文件和補遺書(補充、澄清、修改文件)。
4.4未取得舟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CA 數字證書的潛在投標人,應辦理交易主體注冊手續(浙江省統一主體庫:******/tspbidder/memberLogin),取得CA數字證書(CA辦理網址:******/tcloud/common.xhtml?projId=41,客服電話:******98)。關于舟山市數字招標交易系統如有不明確之處請咨詢軟件公司,客服電話******00或者舟山電子招投標支持群******3。
4.5潛在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通過“電子交易平臺”提交。招標人將通過“電子交易平臺”發布補充(補充、澄清、修改)文件。潛在投標人應自行關注網站公告,招標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標人因自身貽誤行為導致投標失敗的,責任自負。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招標人不組織工程現場踏勘,不召開投標預備會,投標人視需要自行前往現場踏勘。
5.2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6?月?25?日?9?時?00?分。
5.3投標文件遞交方式:電子投標文件采用網上遞交的方式,上傳至 “電子交易平臺”。本次招標不需提供紙質投標文件。
5.4?超過投標截止時間上傳的投標文件,“電子交易平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舟山交通網(******/)、舟山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興北東路599號
聯 系 人:張先生??????????????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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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普陀區東港海天大廈15樓
聯系人:陳女士
電 ?話:0580-?******
投標人須知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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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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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條 ??件 | 備 注 |
資 質 | 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水運工程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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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2: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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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要 ???求 | 備 注 |
業 績 | 自2020年1月1日(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以來按一個監理合同段完成過新建(或改擴建)3000總噸級(或3000噸級或3000GT)及以上沿海碼頭工程的施工監理項目。 |
注:
1、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務平臺中查詢到的企業“業績信息”相關項目網頁截圖復制件并注明查詢途徑,除網頁截圖復制件外,投標人無須再提供任何業績證明材料。如上述相關項目網頁復制件信息無法證實投標人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則應另附項目委托人出具的交工驗收證書或經項目主管質量監督部門確認的監理項目評定書。否則該業績不予認定。
2、上述資料中的監理人名稱與投標人名稱必須一致(如近年來,監理人法人機構發生合法變更或重組或法人名稱變更時,應提供相關部門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來證明其所附業績的繼承性。)否則業績不予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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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3:資格審查條件(總監資格最低要求)
序號 | 監理崗位 | 資格要求 | 數量 | 在崗要求 | 備注 |
1 | 總監理 工程師 | 具有交通運輸部核發的水運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及以上監理資格(港口工程專業)或人社部核發的監理工程師(交通運輸工程專業)監理資格或人社部和交通運輸部聯合頒發的監理工程師(交通運輸工程專業)監理資格,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擔任過新建(或改擴建)3000總噸級(或3000噸級或3000GT)及以上沿海碼頭工程施工監理項目的總監或副總監(或只設置一級監理機構的駐地或副駐地)職務1周年及以上。 | 1 | 未在在建項 目上任總監 理工程師或 副總監理工 程師職務 | 自有 人員 |
注:
1、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總監理工程師的身份證、職稱資格證書、畢業證、監理資格證書的彩色打印件 (或清晰可辨的復制件)。
2、總監理工程師的監理經歷應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務平臺中載明的、能夠證明其具有相關業績的網頁截圖復制件并注明查詢路徑。除網頁截圖復制件外,投標人無須再提供任何業績證明材料。如相關業績網頁截圖中的信息無法證實投標人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審查條件的,則應另附監理經歷證明文件(監理項目評定書或項目委托人出具的并經項目交通主管部門或項目交通質量監督部門確認的書面材料),否則該業績不予認定。
3、 自有人員指在投標人崗位登記的人員。投標人自有人員應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務平臺上查詢結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為投標人自有人員情況不予認可。
4、企業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本項目任職。
5、總監理工程師未在在建項目上任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職務。
“在建項目”的起止時間界定:監理合同段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 (不通過招標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之日) 起至監理合同段所轄施工標段均通過完工或交工驗收之日 (或監理合同解除之日) 止。
如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已經更換的,應在投標文件中附項目委托人的同意更換證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務平臺更新完成該人員登記,否則更換前后的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均視為有 “在建項目”。
總監理工程師需要同時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務平臺和全國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上當前參與項目、業績信息、從業經歷,否則總監理工程視為有 “在建項目”。
6、根據交通運輸部最近信用評價結果,查詢總監理工程師最近評價年度內扣分情況,須附信用評價結果截圖。
7、投標人可登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務平臺進行監理企業用戶注冊,并按浙江省交通運輸廳要求報送有關信息。登錄網址為:******/jtgcgsxx/index.html,聯系電話:0571-******。
附錄4: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項 目 | 要 ????求 | 備注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投標人須知第 1.4.3、1.4.4 項的情形。 |
注:投標人及其擬委任的總監理工程師無行賄犯罪行為投標人無須提供,由招標人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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