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現將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告。
公告期為: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5個工作日,不計入審批時限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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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萬福110千伏輸變電工程 |
建設地點 |
變電站位于武寧縣新寧鎮武安大道與西坪大道交口東南側;輸電線路途經新寧鎮、江西武寧工業園區 |
建設單位 |
******有限公司九江供電分公司 |
建設項目概況(環評單位提供) |
擬建110kV變電站一座,主變2×50MVA,戶外布置,新建110kV出線間隔3個;新建3回110kV輸電線路:①新寧~萬福I回110kV線路工程線路全長5.85km,其中在新寧變站外利用待建新寧~盤溪雙回路塔掛線0.16km,單回路桿塔架設5.69km;②新寧~萬福II回110kV線路工程線路全長5.95km,其中在新寧變站外利用新寧~長嶺風電雙回路塔原葉家山~新寧側橫擔掛線1.4km,單回路桿塔架設4.55km;③萬福~南市110kV線路工程:線路全長4.22km,其中單回路桿塔架設4.1km、單回電纜溝敷設線路0.12km。導線采用2×JL3/G1A-240/30高導率鋼芯鋁絞線,電纜采用YJLW03-Z-64/110-1×1200型交聯聚乙烯絕緣電力電纜。新寧220kV變電站擴建110kV出線間隔2個,南市110kV變電站擴建110kV出線間隔1個。 本工程總投資886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3萬元,占總投資的0.71%。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環評單位提供) |
一、項目施工期間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施工期對環境最主要的影響因素是廢水、噪聲和固體廢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對環境的影響較小。施工期對環境的影響是短期的、暫時的,施工結束,對環境的影響隨之消失。 二、項目營運期間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1、電磁環境影響分析 變電站預測評價結論:通過類比得出,本項目新建110kV變電站建成后,變電站四周站界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均可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眾曝露控制限值:50Hz頻率下,工頻電場強度為4000V/m,工頻磁感應強度為100μT。 架空線路預測評價結論:在保證輸電線路最大弧垂架設高度滿足環評要求高度條件下,通過理論計算預測,與現狀監測值相比,本項目輸電線路建成運行后,周圍的電場強度和磁場強度都會有所提高,但均可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眾曝露控制限值:50Hz頻率下,工頻電場強度為4kV/m,磁感應強度為100μT的要求。因此,在滿足環評要求措施條件下,項目的建設和運行,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 電纜線路預測評價結論:根據類比線路監測結果,本工程電纜線路建成投運后,線路沿線工頻電場、工頻磁場均低于《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應的標準控制限值。 經預測,所有敏感保護目標工頻電場強度和工頻磁感應強度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頻電場強度4kV/m、工頻磁感應強度100μT的要求。 2、運行期聲環境影響分析 根據相關噪聲理論預測結果可知,擬建110kV變電站投運后,變電站四周廠界環境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相應標準要求。 根據類比監測結果,輸電線路的運行噪聲對周圍環境噪聲的貢獻很小,對當地環境噪聲水平不會有明顯的改變。本項目投運后,線路沿線環境敏感目標的聲環境能夠滿足其相應的《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標準限值要求。 3、水環境影響評價 變電站運行期定期巡查維護人員產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定期清掏,不直接外排。 4、環境空氣影響評價 工程運行期間無廢氣排放,對周圍環境空氣不會造成影響。 5、固體廢物影響評價 變電站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變電站定期巡查維護人員產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廢舊蓄電池HW31以及事故廢油HW08。廢變壓器油、含油廢水及廢鉛蓄電池產生后由公司物資部門統一委托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不在站內貯存。 6、環境風險影響評價 運行期間的環境風險主要為變電站內變壓器油外泄污染環境。本項目在變壓器所在四周設封閉環繞的集油溝,并設置具有油水分離功能的事故油池一座,設計事故油池容積可滿足《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標準》(GB50229-2019)要求。項目產生的事故廢油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三、污染防治措施 1、電磁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選用先進合規的主變壓器******居民密集區,變電站附近高壓危險區域應設警告牌;合理選擇桿塔塔型、導線型式等以降低線路工頻電場和磁場。輸電線路跨越******居民區時,要保證最低線路架設高度需要滿足最低高度要求;************居民有關高壓輸電線路和環保知識的宣傳、解釋工作。開展運營期電磁環境監測和管理工作。 2、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選用符合國家噪聲標準的電氣設備,合理規劃變電站平面布置;合理選擇導線以降低線路的電暈噪聲水平;加強變電站及輸電線路的運營管理。 3、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變電站巡檢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環衛部門處理;設備發生事故或檢修時可能產生的廢變壓器油及蓄電池更換時產生的廢鉛蓄電池屬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或廠家回收處理。 4、事故風險防范措施 變電站運行期正常情況下,變壓器無漏油產生。一旦發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經事故油坑收集后,通過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最終交由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不外排。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滲防漏措施,確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貯存過程中不會滲漏。事故油池容積可滿足站內最大單臺主變油量100%的泄漏容納。 |
公眾參與情況(建設單位提供) |
本項目未收到與本工程環境保護有關的公眾意見。 |
相關環保措施承諾(建設單位提供) |
(1)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避免夜間施工;施工廢水經簡易沉淀后回用;施工場地設置圍擋,灑水降塵;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妥善處理,建筑垃圾及時清運。 (2)在下階段設計和建設中,進一步提高環境保護意識,充分重視和認真實施相關環保措施。 (3)在下階段工程設計、施工及運營過程中,隨時聽取及收集公眾對本項工程建設的意見,充分理解公眾對電磁環境影響的擔心,及時進行科學宣傳和客觀解釋,積極妥善地處理好各類公眾意見,避免有關糾紛事件的發生。 (4)在項目實施中加強項目環境管理,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文明施工教育,減少植被破壞。 (5)加強對電磁環境的運行管理,保證各指標滿足相應標準要求。 (6)工程建成投運后,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自主驗收,并報環保部門備案。 |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建設單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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