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金沙江路北延段改造工程項目的招標公告 | |||
項目編號 | E************ | 項目名稱 | 金沙江路北延段改造工程項目 |
標段編號 | E************002001 | 標段名稱 | 金沙江路北延段改造工程綠化項目 | 計劃開工時間 | 計劃竣工時間 |
金沙江路北延段改造工程綠化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E************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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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中心的金沙江路北延段改造工程項目已經宿豫發改投資[2022]24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金沙江路北延段改造工程綠化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中標人。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工程地點:
宿豫區(南起天山路、北至二干渠)
1.2 工程規模:
道路全長約3.1千米
1.3 工??? 期:45日歷天,計劃開、竣工時間:
1.4 質量要求:
綠化工程施工質量標準:達到建設部《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江蘇省園林綠化工程質量評定標準<試行>》的合格標準。
綠化養護質量標準:達到《江蘇省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規范及等級標準(設施維護和植物養護)》、《江蘇省園林綠化養護定額》和《宿遷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一級養護標準。
養護期二年。
1.5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方式:
第一次付款: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價款的10%******銀行保函、保證擔保、保證保險等形式);
第二次付款:完成工程量50%時,支付至實際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80%(實際發生工程量價款大于合同價款的,支付至合同價款的40%);
第三次付款:經甲方組織初驗合格后,支付至實際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80%(實際發生工程量價款大于合同價款的,支付至合同價款的80%);
第四次付款:自驗收合格之日起滿12個月后,支付至實際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90%(實際發生工程量價款大于合同價款的,支付至合同價款的90%);
第五次付款:管養期滿且工程審計結束后付清余款(無息)。
1.6 本次招標工程共分一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金沙江路北延段改造工程綠化項目施工,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2.資格審查方法
本工程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方法:合格制。
3.評標方法
本工程采用評標方法:合理低價法;
投標報價(100分):開標時,由招標人在以下二種方法中隨機抽取確定一種方法作為投標報價的評審標準:
方法一:以有效投標文件(有效投標文件是指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下同)的評標價(評標價是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下同)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標報價相同的均保留)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家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評標基準價=A×K,K值在開標時由招標人隨機抽取確定,K值的取值范圍為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家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招標控制價為B,則:評標基準價=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圍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圍為95%~98%;Q1、K1值在開標時由招標人隨機抽取確定。K2=92%。
說明:1、評標價等于基準價的得滿分,投標報價與基準價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6分,每低1%扣0.5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得分保留兩位小數。2、評標價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3、評標結束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但評標過程中的計算錯誤可做調整。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4.2企業的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4.3項目負責人資格:具備園林綠化相關專業(園林綠化、風景園林、園林、園藝、林業或植保專業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專業以職稱證書或職稱評審表為準);
4.4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人員,且在投標時提供投標前6個月內本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1個月社會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繳納證明;
4.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6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4.6.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僅限于以下情形:
(1)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2)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3)同時在其他單位擔任了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負責人。注: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銷或者更正而改變投標人不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認定結果。
4.6.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4.6.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4.7.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4.7.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7.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4.7.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4.7.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4.7.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4.8項目負責人業績:投標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或竣工驗收記錄時間或完工證明或交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額不低于580萬元的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業績。
注:(1)業績證明材料須至少包括:①中標通知書、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驗收證明或竣工驗收記錄或完工證明或交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或竣工驗收記錄或完工證明或交工驗收證明以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四方蓋章為準,四方公章缺一不可),①②③三者缺一不可,否則不予認可。業績不包含直接發包項目。
(2)業績證明材料應能夠明確反映出:投標人名稱、項目負責人名稱、竣工(或完工或交工)驗收時間[多個竣工(或完工或交工)驗收時間,以最后一次竣工(或完工或交工)驗收時間為準]、金額(同一指標出現不一致的,以最小的為準)、工程內容(指園林或綠化或景觀園林綠化為主的工程單項合同);如業績證明材料無法體現相應信息的,投標人可提供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否則不予認可。
(3)竣工驗收證明或竣工驗收記錄或完工證明或交工驗收證明各方主體的法定名稱章名稱(指的是各方主體單位工商注冊登記的公章,非項目部章或工程部章)須與竣工驗收證明或竣工驗收記錄或完工證明或交工驗收證明日期當日各方主體實際工商注冊登記名稱一致;竣工驗收證明或竣工驗收記錄或完工證明或交工驗收證明注明的各方主體名稱須與竣工驗收證明或竣工驗收記錄或完工證明或交工驗收證明材料上加蓋的各方主體的法定名稱章名稱相一致。
(4)若非單獨的園林綠化施工業績,須提供有效證明材料能體現該合同內園林綠化工程內容及金額(不少于580萬元),否則該業績不予認可。
(5)項目負責人業績非投標人承接的不予認可。
(6)業績證明材料須從江蘇省統一主體庫中鏈接,未按要求鏈接的,視同投標文件中未提供相關資料。
4.9投標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有關規定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招標人不接受其投標。
4.10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招標文件等資料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04月24日 09:00至2025年04月29日 17:30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 ******/ ) 的投標人業務系統免費獲取招標文件。
5.2投標人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前,需自行選擇服務商申領數字證書(******/bszn/005008/******/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庫信息系統(簡稱江蘇省統一主體庫,網址:******: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冊完善企業信息。因投標人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導致無法參與投標的,相關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投標文件的提交
6.1 網上電子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5年05月07日 10:00;
6.2 開標地點:本項目采用網上開標,需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的投標人業務系統進入網上開標大廳參與開標。
6.3 網上電子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至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逾期上傳或者未上傳到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異議投訴
7.1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3日前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聯系方式詳見本項目招標公告。
7.2投訴事項聯系方式:
7.2.1投標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但就《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五十四條規定事項進行投訴的,應當依法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咨詢電話:0527-******。
7.2.2工程建設項目異議、投訴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投標人須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投標人)”界面,點擊異議、投訴事項,按系統提示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所需證明材料及附件。投訴要件、處理流程詳見電子交易平臺。
8.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8.1監督部門:宿遷市數據局
地址:宿遷市洪澤湖路889號“便民方舟”2號樓
9.聯系方式
招標人:******服務中心 |
招標代理機構:******有限公司 |
地? 址:宿豫區創新大廈15樓 |
地? 址:宿遷市宿豫區金融財富廣場A座十樓 |
聯系人:蘇鵬輝 |
聯系人:葉莉 |
電? 話:****** |
電? 話:0527-****** |
傳? 真: |
傳? 真: |
郵? 編: |
郵? 編:223800 |
E-mail: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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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3日
(招標代理電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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