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公司南寧市從業人員健康證體檢及公共場所衛生培訓項目需求書(2025年-2027年)
- 發布時間:2025-05-12 16: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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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序號 | 物料編碼 | 物料名稱 | 需求量 | 品牌 | 型號 | 技術規格 | 圖片/圖紙 |
1 | 1 | 南寧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 ****** 人.本 | -- | 健康檢查統一使用《南寧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表》(附件1,以下簡稱檢查表),檢查項目包括:內科普通檢查,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肝功能、細菌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活動性肺結核以及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人員數量為預計數量,最終體檢人數以甲方安排人數為準。) | 1、醫療機構:承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的醫療機構(以下簡稱“乙方”)應具備以下條件:(1)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其開展的檢查項目與其獲準的醫療執業范圍(診療科目)相符;(2)設有候診室、抽血室、腸道檢查室、化驗室、影像檢查室等,并配備相應儀器設備;(3)有健全的臨床檢查、實驗室檢驗、X光檢查和檔案管理等常規健康檢查工作程序,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和各項醫護技術操作規范,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和資料檔案管理等制度;(4)主檢人員由主治(管)醫師以上或相應職稱的專業人員擔任;(5)能開放本機構體檢系統數據接口,按要求上傳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相關數據;(6)能取得“南寧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南寧市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兩個證的醫療機構。2、服務需求(一)乙方需在南寧市區內(不含武鳴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安排“流動體檢車”到甲方指定地點上門服務;(二)健康檢查統一使用《南寧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表》,詳見附件1;(三)能取得“南寧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南寧市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兩個證。(四)健康證遺失的,甲方從業人員可向原發放健康證定點醫療機構申請補辦,乙方應核對相關信息,經核實無誤后方可補發。3、服務響應要求?(一)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乙方和甲方協商時間安排和通知,開展健康證體檢項目工作。(二)自收到甲方體檢需求之日起,乙方30日內安排甲方人員完成體檢。(三)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健康檢查工作職責,應按照一人一檔的原則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檔案(紙質版或電子版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檢查表、檢驗報告單、X光檢查資料等原始資料,檔案至少保存5年。(四)乙方定點醫療機構開展健康檢查時,要做好健康檢查者的身份確認,檢查表上的照片應當現場采集。直接使用南寧市健康體檢管理系統的醫療機構應即時錄入體檢健康體檢者身份信息;使用本單位體檢系統的醫療機構,應于24小時內將健康體檢者身份信息上傳至南寧市健康體檢管理系統。(五)乙方應當自健康檢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檢查結果,對合格者發放全市統一式樣的健康證;對不合格者,乙方將健康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從業人員本人,并進行登記,保留結果,不出具健康證。4、其他要求(一)本項目涉及的體檢流程、項目,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和南寧市標準及規定;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新的標準。 | 無 |
2 | 2 | 南寧市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 | ****** 人.本 | -- | 1.公共場所衛生法律法規(如《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2.衛生管理知識(如消毒、通風、清潔等);3.傳染病預防與控制;4.行業相關的衛生操作規范。(人員數量為預計數量,最終體檢人數以甲方安排人數為準。) | 同上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