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二橋配套路網工程(施工)
答疑紀要
招標編號:E************002
各投標人:
一、招標人現對招標文件做出以下澄清:
1、請問招標代理,擬用于本項目的投標人員社保由投標人的非獨立法人分公司繳納,是否滿足招標文件要求?請明確回復,不要回答按招標文件執行。
答:以分公司人員以及由分公司繳納的社保視同總公司人員及由總公司繳納的社保,由總公司承擔相應責任。
2、根據******建設局印發《關于優化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機制的工作意見》的通知”,我市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項目,招標人原則上不得排斥聯合體投標,我市(準)龍頭企業作為牽頭人組成聯合體,投標人信用分和業績以各成員的最高信用分和業績計取。上述聯合體成員承擔的項目施工業績,可在今后招標項目中使用。 問題:招標文件關于聯合體信用分及業績的規定不符合上述規定。建議:若與福州市(準)龍頭企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專業)作為牽頭人組成聯合體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聯合體成員中的最高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確定。投標人業績以各成員的最高業績計取。
答:招標文件第1章3.4條款、招標文件第2章第1節投標須知前附表4.1/4.2(4)條款均修改為:本招標項目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的項目,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為市政工程類。以聯合體參與投標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聯合體成員中的最低企業季度信用得分計取。若福州市建筑業(準)龍頭企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專業)作為牽頭人組成聯合體的,投標人信用分和業績以各成員的最高企業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類)和業績計取。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可通過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從福建住房和城鄉建設網的“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監管服務平臺”登錄)查詢。
3、問題一:關于招標文件中提及的兩項業績加分項,請問在聯合體投標的情況下,是允許聯合體成員雙方各提供一個業績即可滿足加分條件,還是僅以其中一家聯合體成員所提供的業績作為加分依據?
答: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允許聯合體成員任意一方提供業績,也允許聯合體成員各方各提供業績。最終業績以各成員最高業績計取。
4、招標文件中要求具備330米城市橋梁業績,為避免理解偏差,煩請貴方明確此業績要求是特指單體橋梁業績,還是可以將一個項目中多座橋梁的長度合計達到330米視為滿足條件?
答:單座橋梁長度在330米及以上的城市橋梁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投標人所提供的業績中城市橋梁工程須為新建城市橋梁業績。
5、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一項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含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 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城市橋梁工程業績。企業業績要求長度330米及以上的的城市橋梁工程,項目負責人只要求城市橋梁,不要求長度?請代理明確!
答: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的“類似工程業績”(如有)加分(1分):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一項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含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城市橋梁工程業績。投標人所提供的業績中城市橋梁工程須為新建城市橋梁業績。
6、若福州市龍頭企業以聯合體成員方的形式參與該項目投標,投標人的信用得分是按牽頭方(非龍頭企業)確定,還是以聯合體成員中的最高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確定?請代理明確回復!
答:以聯合體參與投標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聯合體成員中的最低企業季度信用得分計取。若福州市建筑業(準)龍頭企業作為牽頭人組成聯合體的,投標人信用分和業績以各成員的最高企業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類)和業績計取。
7、若以福州市龍頭企業作為牽頭方組成聯合體投標,是否聯合體中各成員方提供的業績均予以認可?
答:以聯合體參與投標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聯合體成員中的最低企業季度信用得分計取。若福州市建筑業(準)龍頭企業作為牽頭人組成聯合體的,投標人信用分和業績以各成員的最高企業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類)和業績計取。
8、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1/4.2中第4點描述:若與福州市(準)龍頭企業組成聯合體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聯合體成員中的最高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確定。 疑問:若福州市(準)龍頭企業非牽頭人,僅作為聯合體成員,是否遵循招標文件內容取聯合體成員中的最高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確定?
答:以聯合體參與投標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聯合體成員中的最低企業季度信用得分計取。若福州市建筑業(準)龍頭企業作為牽頭人組成聯合體的,投標人信用分和業績以各成員的最高企業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類)和業績計取。
9、根據招標文件規定,我方注意到該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為確保投標文件的合規性,現特向貴單位確認:聯合體成員數量(含牽頭方)的上限為多少家?請招標人明確。
答:本項目聯合體成員數量(含牽頭方)不超過2家。
10、城市橋梁指城市范圍內:修建在河道上的橋梁和道路與道路立交、道路跨越鐵路的立交橋;不包括臨時性橋、鐵路橋(軌道交通橋梁)、涵洞、人行天橋、景觀橋及棧道橋等。本招標項目要求:長度330米及以上的城市橋梁工程。提供的“類似工程業績”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到的竣工驗收備案信息或竣工驗收信息數據應體現本招標工程設置的單座長度指標要求才符合要求。本次招標項目為城市主干路中的橋梁為通行機動車的城市道路高架橋梁請代理明確:本項目類似工程業績不包括臨時性橋、鐵路橋(軌道交通橋梁)、涵洞、人行天橋、景觀橋及棧道橋等。以及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竣工驗收備案信息或竣工驗收信息數據應查詢到招標工程設置的單座長度指標要求。
答:城市橋梁指城市范圍內,修建在河道上的橋梁和道路與道路立交、道路跨越鐵路的立交橋及人行天橋。包括永久性橋和半永久性橋,不包括臨時性橋、鐵路橋、涵洞。單座橋梁長度在330米及以上的城市橋梁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
11、清控說明約定“土(石)方、淤泥運距按5km包干計取、缺方運距按10km包干計取”不合理。根據閩建[2024]9號文規定: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運運距,按實際運距據實辦理結算。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12、投標須知前附表第37項“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若履約擔保的期限已到期,則承包人應無條件延期履約擔保”不合理。非承包人原因導致的竣工驗收延期導致的履約擔保延期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13、投標須知前附表第39項第1條和第3條約定不合理,上述情況施工工期予以順延,招標人應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14、專條3.1(2)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第23條、24條及7.6不利物質條件約定不符合閩建[2024]9號文規定,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運運距,按實際運距據實辦理結算。缺方及各種地質變化也不應納入承包人風險承擔范圍,應若有發生應由發包人承擔,相關費用應據實計取。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15、專條7.5.1以及專條16.1.2約定不合理,因發包人原因違約的各種情形下,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導致的工期延誤及費用補償。專條12.1.2(4)“施工期間因工程所在地的水文、氣候等不可抗力因素外的其他因素對工程產生的風險等”不符合閩建[2024]9號文規定,根據閩建[2024]9號文,不得將工程地下地質條件的變化、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不可抗力納入風險承包范圍。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16、專條12.4.4“工程質量保證金,待缺陷責任期滿和竣工財務決算批復后三個月內付清余款。”不合理,竣工財務決算為招標人內部程序與承包人無關,故工程質量保證金應待缺陷責任期滿三個月內付清余款。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17、專用合同條款中關于工程保險的約定不合理,建設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等應當由發包人投保并承擔費用。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18、根據P3招標公告3.4項內容“以聯合體參與投標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聯合體成員中的最低企業季度信用得分。若與福州市(準)龍頭企業組成聯合體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聯合體成員中的最高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確定。”請問若3家單位組聯合體,其中1家為福州市(準)龍頭企業,2家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單位,是否可以采用聯合體成員中最高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的單位。請明確。
答:本項目聯合體成員數量(含牽頭方)不超過2家。以聯合體參與投標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聯合體成員中的最低企業季度信用得分計取。若福州市建筑業(準)龍頭企業作為牽頭人組成聯合體的,投標人信用分和業績以各成員的最高企業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類)和業績計取。
19、請問報價軟件是用晨曦還是海邁系統?請明確。
答: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工程計價實施細則》的通知,推行投標人自主報價。投標人提交已標價工程量清單XML電子文檔應符合現行《福建省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造價電子數據交換導則》的相關規定。
20、聯合投標的,投標人的業績用否可以用聯合方的,項目經理的業績是否可以用牽頭人的。
答:可以。
21、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的“類似工程業績”(如有)加(1分):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一項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含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城市橋梁工程業績。請問投標人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業績為“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含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人行天橋工程”是否滿足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類似業績要求?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投標人所提供的業績中城市橋梁工程須為新建城市橋梁業績。
本“答疑紀要”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招標文件與本“答疑紀要”不一致之處,以本“答疑紀要”為準。不同時間上對同一內容的多種描述,以最后發出的內容為準。
?
招標人:******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