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環發【2015】162號)的相關規定,現擬開展“年產外殼鈑金4200套、安全防護罩5000套、鐵屑排屑輸送機1200臺遷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對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進行信息公示,征求公眾意見。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年產外殼鈑金4200套、安全防護罩5000套、鐵屑排屑輸送機1200臺遷擴建項目;
******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區河市鎮西片區蛟南村潘厝109號;
建設內容及規模:租賃廠房總建筑面積3832m2,用于年產外殼鈑金4200套、安全防護罩5000套、鐵屑排屑輸送機1200臺,年產值1600萬元;
職工人數:項目聘用職工38人(15人住宿,不設食堂);
建設性質;遷擴建。
二、主要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1)廢水
項目磷化廢液收集后直接作為危廢處置;生產廢水經自建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區域污水管網,納入城東污水處理廠處理。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可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其中NH3-N、總氮指標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B級標準),項目廢水可達標排放。
(2)廢氣
項目激光切割粉塵經過廢氣排口直連+脈沖袋式除塵器(TA001)+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項目噴砂、打磨、拋丸、補灰打磨粉塵經廢氣排口直連+集氣罩+脈沖袋式除塵器(TA002)+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項目噴粉粉塵通過噴粉柜+旋風除塵回收裝置+脈沖袋式除塵裝置(TA003)+15m高排氣筒(DA003)排放;固化成膜、天然氣燃燒煙氣經過廢氣排口直連+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TA004)+15m高排氣筒(DA004)排放; 項目調漆、噴漆晾干廢氣通過水簾柜+噴淋塔+除霧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TA005)+15m高排氣筒(DA005)排放;項目焊接煙塵經過移動式煙塵凈化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項目廢氣經處理達標后正常排放對周邊大氣環境影響小,項目建設符合大氣環境功能區劃要求。
(3)噪聲
根據噪聲預測結果可知,廠界噪聲均可達《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區標準。項目晝間、夜間廠界噪聲均可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很小。
(4)固體廢物
項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一般固廢收集后出售給相關單位處理;危險廢物、廢原料空桶收集后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由有資質單位進行回收處置。項目固體廢物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符合“三線一單”控制要求,選址與洛江片區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相符,選址合理可行。在采取本報告中提出的環保治理措施后,項目廢水、廢氣、噪聲均能達標排放,固廢能妥善處理,該項目產生的污染物對環境影響較小,項目區域環境質量可達功能區要求。在采取本報表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與對策,落實環保“三同時”制度前提下,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該生產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四、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內,公眾可通過電話、信函、電子郵件或者面談等方式,向建設單位、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寶貴意見。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1.眾對建設項目所在地目前的環境質量狀況是否滿意;
2.影響當地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和環境污染的主要來源;
3.公眾對建設項目的了解狀況及反應;
4.公眾了解建設項目情況后,從環保角度考慮,對該項目建設持何種態度;
5.公眾對該建設項目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
六、項目建設單位
******有限公司
建設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區河市鎮西片區蛟南村潘厝109號
聯系人:張總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