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環評單位及環評工程師:
我廳對市州生態環境局2024年度審批的輻射類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開展了技術復核及違規審批核查工作,經查,部分環評單位及環評工程師違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監督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文件要求,我廳擬作出失信記分等處理意見,已于近期將擬失信記分告知書以郵寄或電子郵件等方式發送給相關單位,但由于部分環評單位在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提供的聯系方式、通訊地址等不正確,導致無法送達。現將有關環評單位及相關人員失信記分的告知書予公告(詳見附件)。相關單位及環評工程師如對擬處理意見有異議,可于即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我廳提出書面陳述申辯意見;未提出書面陳述和申辯意見的,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權利。
書面陳述和申辯意見郵寄地址、郵政編碼及聯系電話和聯系人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