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產汽車內飾件20萬件建設項目,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局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聯系電話:0731-******
聯系地址: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開源路九華大樓312室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年產汽車內飾件20萬件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湘潭經開區大眾西路16號 |
建設單位 |
******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有限公司1號廠房新建年產汽車內飾件20萬件建設項目,項目占地面積4992㎡,設有生產區、原料堆放區、成品堆放區、危廢間、一般固廢間、辦公區、實驗區等。主要原輔料有玻纖板、無紡布、PU泡棉、壓花打孔鋁箔、毛氈、頂棚、PET氈面料、卡扣、腳墊固定孔套、地毯墊塊、頂棚海綿條、熱熔膠、地毯基材、PU泡棉、無紡布、EVA、包邊膠、A料、B料、脫模劑、導熱油、CT-610膠、CT-610膠催化劑等;主要產品為頂棚、隔音隔熱墊、汽車地毯、儲物盒。生產工藝為下料、熱壓、焊接、烘箱烘干、打膠、噴膠、吸塑、發泡、水切割、修邊、高頻焊接、貼膜、裝塑料小件、輔件安裝等。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發泡產生的廢氣經密閉收集后由“干式過濾器+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DA001)排放;熱壓成型(烘箱加熱、液壓成型、熱壓成型)、吸塑、打膠、高頻焊接生產的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與發泡廢氣共用一套“干式過濾器+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DA001)排放;有組織顆粒物、非甲烷總烴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4相關限值,氯化氫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中表2標準限值,臭氣濃度排放速率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2標準限值;廠房外無組織非甲烷總烴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附錄A中表A.1排放限值;廠界無組織顆粒物、非甲烷總烴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9排放限值,氯化氫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中表2標準限值,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1排放限值。水切割廢氣經濕式切割后無組織排放,顆粒物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9排放限值。 2.水污染防治工作。嚴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則建設廠區排水管網。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水切割廢水經過濾網預處理后和純水機濃水、反沖洗廢水一同排入沉淀池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及湘潭九華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后排入湘潭河西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3.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優化平面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做好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南、西、北三側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東側廠界噪聲達到4類標準限值要求。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嚴格按照“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原則,將各類固體廢物分類收集貯存、轉運、綜合利用。廠區合理劃分防滲區域,并采取有效防滲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環境。對廢液壓油、廢機油、廢導熱油、含油抹布手套、廢油桶(廢導熱油桶、廢機油桶、廢液壓油桶)、廢過濾棉、廢活性炭、廢發泡原料桶(廢A料和B料桶)、廢膠桶、廢脫模劑桶等危險廢物的收集、運輸、暫存以及管理按照國家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要求和規定執行;廠內危廢轉移按規范要求建立管理臺賬;危險廢物暫存庫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的要求進行建設和管理。廢離子交換樹脂交廠家回收處理;廢原料包裝袋、廢邊角料及殘次品、沉淀池沉渣分類收集后交物資回收單位處理;生活垃圾經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和處置須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的要求。 |
建設單位開展的公眾參與情況 |
項目建設單位作為公眾參與調查主體,采用網站公示等形式開展公眾參與工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