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全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和鄉村振興資金使用監管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切實提高整治效果,現對我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鄉村振興項目資金使用監管突出問題,面向社會廣泛征集問題線索。
一、線索受理范圍
(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方面
①村集體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補貼等財務管理問題。
②超長期、超低價、不規范集體經濟合同問題。
③村集體因興辦公益事業新增債務問題。
④村集體對外出借資金被長期拖欠未歸還問題。
(二)鄉村振興項目資金使用監管方面問題
1.財政惠農惠民補貼資金使用監管方面問題
①審核把關方面。審核把關不嚴、不及時,超標準、超范圍及重復發放等問題。
②補貼發放方面。因擠占挪用、遲撥滯撥等拖欠農民補貼等問題;通過虛增土地面積、種植作物品種或虛列名單、虛開發票等手段騙取套取補貼等問題;貪污侵占、雁過拔毛等問題;在群眾申領撥付過程中敷衍應付、推諉扯皮、吃拿卡要等違紀違法行為。
③信息公開方面。未按照有關規定,全面開展補貼政策公開和補貼結果公示。
2.鄉村振興項目資金使用監管方面問題
①項目申報方面。脫離實際盲目上項目,項目前期謀劃、調研工作開展不實;弄虛作假、多頭申報、重復申報,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在項目申報中要求或引導接受中介機構服務或以中介機構名義向政府相關部門直接代理申報資金項目。
②資金分配方面。違反“三重一大”議事規則,擅自決定項目立項、審批結果和資金分配,未按規定公開公示;擅自擴大、變更項目資金用途;超范圍使用資金、超額度列支工作經費,違規支付中介費。
③項目實施方面。偷工減料或虛增工程量、虛列項目開支,套取項目資金;違規干預插手項目招投標及建設、驗收,謀取不正當利益;履行資金使用管理、績效管理、監督管理等責任不力,項目未按序時進度推進,竣工驗收不規范,未竣工卻已驗收、已竣工卻遲遲不驗收、建設質量不達標仍通過驗收,日常監督檢查“走過場”。
④資金撥付及績效方面。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貪占套取項目資金;項目資金撥付以現金支付方式代替轉賬;未按要求實施進度撥付,項目資金撥付不足額、不及時,滯留、延壓項目資金,拖延驗收造成無法撥款;項目后續管理不到位,建成后未正常有效運行、后續運行管護制度執行不到位,導致閑置廢棄等。
二、投訴舉報方式
(一)農村集體“三資”監管方面舉報電話:05************農村局經管站。
(二)鄉村振興資金使用監管方面舉報電話:05************農村局財務室。
三、注意事項
舉報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反映問題要客觀真實,對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我們將按照有關工作紀律嚴格保密,依法保障監督反映人合法權益。
******農村局
2025年4月28日
一、線索受理范圍
(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方面
①村集體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補貼等財務管理問題。
②超長期、超低價、不規范集體經濟合同問題。
③村集體因興辦公益事業新增債務問題。
④村集體對外出借資金被長期拖欠未歸還問題。
(二)鄉村振興項目資金使用監管方面問題
1.財政惠農惠民補貼資金使用監管方面問題
①審核把關方面。審核把關不嚴、不及時,超標準、超范圍及重復發放等問題。
②補貼發放方面。因擠占挪用、遲撥滯撥等拖欠農民補貼等問題;通過虛增土地面積、種植作物品種或虛列名單、虛開發票等手段騙取套取補貼等問題;貪污侵占、雁過拔毛等問題;在群眾申領撥付過程中敷衍應付、推諉扯皮、吃拿卡要等違紀違法行為。
③信息公開方面。未按照有關規定,全面開展補貼政策公開和補貼結果公示。
2.鄉村振興項目資金使用監管方面問題
①項目申報方面。脫離實際盲目上項目,項目前期謀劃、調研工作開展不實;弄虛作假、多頭申報、重復申報,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在項目申報中要求或引導接受中介機構服務或以中介機構名義向政府相關部門直接代理申報資金項目。
②資金分配方面。違反“三重一大”議事規則,擅自決定項目立項、審批結果和資金分配,未按規定公開公示;擅自擴大、變更項目資金用途;超范圍使用資金、超額度列支工作經費,違規支付中介費。
③項目實施方面。偷工減料或虛增工程量、虛列項目開支,套取項目資金;違規干預插手項目招投標及建設、驗收,謀取不正當利益;履行資金使用管理、績效管理、監督管理等責任不力,項目未按序時進度推進,竣工驗收不規范,未竣工卻已驗收、已竣工卻遲遲不驗收、建設質量不達標仍通過驗收,日常監督檢查“走過場”。
④資金撥付及績效方面。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貪占套取項目資金;項目資金撥付以現金支付方式代替轉賬;未按要求實施進度撥付,項目資金撥付不足額、不及時,滯留、延壓項目資金,拖延驗收造成無法撥款;項目后續管理不到位,建成后未正常有效運行、后續運行管護制度執行不到位,導致閑置廢棄等。
二、投訴舉報方式
(一)農村集體“三資”監管方面舉報電話:05************農村局經管站。
(二)鄉村振興資金使用監管方面舉報電話:05************農村局財務室。
三、注意事項
舉報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反映問題要客觀真實,對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我們將按照有關工作紀律嚴格保密,依法保障監督反映人合法權益。
******農村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