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縣三和循環經濟產業園標準化廠房和基礎設施提升項目——
標準化廠房二期(3#、4#、5#、6#廠房、綜合樓)及附屬工程
補充通知及答疑紀要
各投標人:
松溪縣三和循環經濟產業園標準化廠房和基礎設施提升項目——標準化廠房二期(3#、4#、5#、6#廠房、綜合樓)及附屬工程(招標編號:E************015),現就招標文件有關事宜進行補充通知及答疑如下:
一、補充通知
1、本項目的工期要求修改為:總工期為400個日歷天,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實施過程中應根據發包人要求的節點進度完成相應工作內容。招標文件中涉及相關內容均同步修改。
2、招標文件合同條款“10.4.1.2(1)現行計價定額”根據本項目最高控制價編制說明中的“計價計量規范、預算定額、費用定額”調整。
3、補充上傳本項目的勘察成果報告資料,具體詳見附件。
4、本項目的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投標保證金提交截止時間、投標人名稱變更證明材料提交時間截止時間均調整為:2025年7月14日08時30分00秒。
二、答疑紀要
1、總工期300個日歷天時間是否合理?根據工期定額總說明,在同期施工的群體工程中,一個承包人同時承包兩個以上工程時,工期的計算方法是以一個最大工期的單項工程為基數,另加其他單項工程工期總和乘以相應系數計算?:加1個乘以系數0.35,加兩個乘以系數0.2,加三個乘以系數0.15,加4個及以上的單項(位)工程部另增加工期。
回復:總工期已按定額工期計算并調整,詳見本補充通知第一條。
2、招標文件中招標控制價標編制說明的其他需要說明明確“1.本項目石方按挖掘機開挖方式套價計入,投標單位在投標報價時應充分結合地勘報告及巖層實際特性考慮開挖方式,綜合考慮報價,實際不同不再調整。2.本次預算土方開挖按設計室外地坪標高計算,土石方類別按巖土工程勘察報告比例計算。”,招標單位所上傳附件未提供地勘報告,請提供補充。
回復:已補充,具體詳見附件。
3、招標文件P88“13、在招標文件規定核對工程量的時間以后,任何因工程量清單錯、漏導致工程預算審核價的誤差均不再調整”。 問:招標文件未明確核對工程量的時間,請明確。
回復:刪除該條款。
4、招標文件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P212商務文件三、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有關編制人員情況表中說明:“2、本表應加蓋編制單位公章、編制人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 問: 是否指打印本情況表由編制人簽字后掃描上傳,并加蓋電子公章即可。
回復:本表為范本,請投標人自行逐條閱讀“三、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有關編制人員情況表”的全部說明,并按要求編制。
5、招標文件P33投標須知內容修改表15.1.1原條款15.1.1項內容修改成12項內容。 原條款內容:(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2)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時);(3)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 (4)投標人誠信承諾函; (5)授權委托書(如有時);(6)擬分包企業情況(如有時);(7) 擬派出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 下同)簡要情況表;(8) 擬派出項目負責人承諾函;(9) 擬派出項目技術負責人簡要情況表;(10)擬派出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表; (11)項目部施工管理人員到位承諾書; (12)投標人基本賬戶信息; (13)“類似工程業績”情況匯總表(如有時);(14)投標保證金有關單據掃描件;(15)其他資料。 修改后條款內容:(1) 投標人基本情況表;(2)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3) 投標人誠信承諾函;(4) 授權委托書(如有時);(5) 擬派出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簡要情況表;(6) 擬派出項目負責人承諾函;(7) 擬派出項目技術負責人簡要情況表;(8) 擬派出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表;(9) 項目部施工管理人員到位承諾書;(10)投標人基本賬戶信息;(11)投標保證金有關單據掃描件;(12)其他資料。 問:修改后條款內容與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內容序號不一致,請明確投標文件格式序號。且投標制作系統仍有刪除內容的節點,請確認制標系統格式。
回復:序號以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內容為準,被刪除內容的節點不需要填寫和刪除。
6、控制價及招標清單中馬凳筋未見單獨列清單項,請招標人明確馬凳筋工程量是否并入對應型號鋼筋工程清單中,根據圖紙或實際施工方案計量計取。
回復:措施筋未單列,已合并計入鋼筋工程量清單中。
7、控制價及清單編制說明挖土外運運距包干計取不符合閩建[2024]9號文規定,根據閩建[2024]9號文規定: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運運距,按實際運距據實辦理結算。
回復:已現場踏勘,3km滿足施工要求。
8、控制價及清單編制說明:土方堆置及土源費用本次未考慮。不合理,應補充計取或后期按實計取。
回復:土方按場內調平考慮,土方棄置費及土源費結算憑相關資料按實結算。
9、本項目控制價中垂直運輸數量(塔吊及施工電梯)偏少,不符合該項目情況,請予以增補。
回復:垂直運輸費綜合考慮,投標單位自行考慮投標報價。
10、控制制價及清單編制說明商品混凝土運輸距離按3公里包干計算不符合閩建[2024]9號文規定,中標后應予以按實調整。?
回復:根據現場踏勘,商品砼運距3km滿足施工要求。
11、控制價中三元乙丙橡膠卷材材料單價低于成本價,不符合閩建[2024]9號文規定,請招標人予以調整。
回復:材料價格按招標控制價執行。
12、本項目設計有鋼結構,但控制價中未考慮配合鋼結構支撐等相關費用,請招標人補充計取。
回復:問題不清晰,若執鋼結構支撐,預算已計入。
(詳圖,或見附件)
13、專用合同條款1.10.3“承包人應充分考慮施工期間的交通組織、土石方運輸過程中的運輸距離、安全問題、施工干擾問題等,承包人應制定并實施社會交通組織方案和詳細的保障措施,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承包人已計入投標報價中(已包含在相關項目的單價和合同總價中),發包人不另行計算增補。承包人應自行辦理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車輛的特別許可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合理,上述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回復:請投標人按招標文件執行。投標人可自行踏勘現場,在投標報價時綜合考慮項目周邊交通條件、運輸路線限制等情況。
14、專用合同條款7.6關于不利物質條件的約定不符合閩建[2024]9號文規定,建議刪除該條款。
回復:請投標人按招標文件執行。本項目已對工程地下地質條件等進行了較為詳盡的勘察工作,相關勘察報告具體詳見附件。請各投標人基于現有的勘察資料和自身行業經驗,在投標報價時綜合考慮。
15、專用合同條款12.1.1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內容:①第1、3、4、7、15、18不合理,請調整。②第11條不符合閩建[2024]9號文規定,根據閩建[2024]9號文規定: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運運距,按實際運距據實辦理結算。③第9條不符合閩建筑[2025]2號文規定,根據閩建筑[2025]2號文規定:自2025年2月1日起,工程質量檢測費應由建設(代建)單位支付。企業管理費不再包含工程質量檢測費中應由建設(代建)單位支付的材料檢驗試驗費。 ④第8條不符合閩建[2024]9號文規定,根據閩建[2024]9號文規定:建筑渣土收納費按承發包雙方簽證、發票或其他證明材料據實辦理結算。
回復:
第①、②條:請投標人按招標文件執行,在投標報價時自行綜合考慮。
第③條:第9條約定的是“按相關規定需由中標人完成的...”,兩者并不相悖。
第④條:在第8條補充:建筑渣土受納費由發包人指定受納場的,憑受納場出具的收費憑證、專項臺賬(承包人需建立專項臺賬,按發包人提交相應資料)及承發包雙方簽證單據實結算,因承包人擅自變更受納場導致費用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其余費用按原約定執行。
16、根據閩建[2024]9號文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變更簽證以及其余合同價款調整等應隨進度款同比例同期支付。
回復:同第17條回復。
17、專用合同條款12.4.4“工程若發生逾期支付進度款,發包人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且不支付任何額外費用”不合理,招標人應按通用條款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回復:本條款屬于發承包雙方在招投標階段通過合意對付款責任的特殊約定,不作調整,投標人應自行綜合考慮。
18、?專用合同條款16.1.2關于發包人違約責任的約定不合理,各種發包人違約情形下,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導致的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
回復:同第17條回復。
19、?專用合同條款中關于工程保險的約定不合理,建設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等應當由發包人投保并承擔費用。
回復:同第17條回復。
20、招標文件第105頁,主要材料和設備項目與價格表的41項:≥0.6厚SMP烤漆鍍鋅單層隱藏式壓型鋼板,第47項:≥0.6厚SMP烤漆鍍鋅單層隱藏式壓型鋼板,這兩項材料價屬于“影響工程質量安全的鋼筋、鋼結構的鋼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預制樁、裝配式建筑的預制構件等主要材料”,但是該兩項的材料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請重新復核材料市場價格,并調整相應的綜合單價。
回復:材料價格按招標控制價執行。
21、?招標控制價的“人工、材料設備、機械匯總表”中第1368項:鋼筋桁架模板,也應該屬于“影響工程質量安全的鋼筋、鋼結構的鋼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預制樁、裝配式建筑的預制構件等主要材料”,且該材料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請重新復核材料市場價格,并調整相應的綜合單價。
回復:材料價格按招標控制價執行。
22、招標文件第117頁的第四點:主要材料設備參考品牌明細表中,第5-7項的品牌3“新月”,經查詢無該材料品牌,請更換相應的材料品牌,并修改相應的材料詢價或材料市場價。
回復:招標主要材料設備參考品牌明細表中為“新用”。
23、?本次預算鋼結構工程按現場制作安裝計算,投標單位需綜合考慮投標報價,實際不同不再調整。此規定不符合閩建〔2024〕9 號文的要求,應按實結算,請調整。
回復:按招標控制價執行。
本補充通知及答疑紀要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招標文件》有不同之處的以本補充通知及答疑紀要為準。本補充通知及答疑紀要同時在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index/new)、南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址:******:9095/npztb/)發布,請投標人自行查閱、下載。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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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