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更正項 |
更正前內容 |
更正后內容 |
1 |
第八章 磋商紀律、原則及辦法--第三項、綜合評分標準--商務評分--相關類似業績 |
原:投標人提供 2022年 1 月至今類似業績一個得2.5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項滿分5分。注:須提供合同原件掃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
現更正為:投標人提供 2021年 6 月至今類似業績一個得2分,此項滿分6分。未提供的按0分計。 注: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及合同原件掃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
2 |
特定資格要求 |
原:注:上述管理人員應附 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個月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復印件(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造價員)。 |
現更正為:注:上述管理人員應附投標截止時間前6個月繳納社會保險憑證的證明材料復印件(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 資料員、造價員)。 |
3 |
第八章 磋商紀律、原則及辦法--第三項、綜合評分標準--商務評分--項目經理 |
原: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中級及以上(含中級)職稱證的得 5分,此項滿分為5分,未提供的按 0 分計;注:1、須提供職稱證書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簽章未提供不得分;2、須提供 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個月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簽章。(項目經理所提供材料,按現行相關規范文件執行) |
現更正為: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職稱證(建筑工程管理)中級(含中級)及以上的得 5分,此項滿分為5分,未提供的按 0 分計;注:1、須提供職稱證書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簽章未提供不得分;2、須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6個月繳納社會保險憑證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簽章。(項目經理所提供材料,按現行相關規范文件執行) |
4 |
第八章 磋商紀律、原則及辦法--第三項、綜合評分標準--商務評分--技術負責人 |
原:擬派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具備高級職稱(建筑工程專業)的得5分,此項最高分為5分,未提供的按0分計。注:1、提供職稱證書原件掃描件并加蓋供應商簽章;2、須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個月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并加蓋供應商簽章。 |
現更正為:擬派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具備高級職稱的得4分,此項最高分為4分,未提供的按0分計。注:1、提供職稱證書原件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簽章;2、須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6個月繳納社會保險憑證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簽章。 |
5 |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及保證金交納到賬截止時間 |
原: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及保證金交納到賬截止時間:2025 年 05 月19 日 10 時 00 分 |
現: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及保證金交納到賬截止時間:2025年 05月 22 日10 時 0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