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長豐縣左店鎮左沛路(創新段)沿線楊樹出售公告
項目名稱 | 合肥市長豐縣左店鎮左沛路(創新段)沿線楊樹出售 | ||||||||
項目編號 | 2025BCFCJ00068 | ||||||||
委托方 | 長豐縣左店鎮創新社區股份經濟合作社 | ||||||||
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并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性,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
交易監督部門 | ******委員會 0551-****** | ||||||||
公告、 競價期限 | 1.公告期:2025年7月9日9:00始至2025年7月28日17:30止。 2.網絡連續競價自由報價期:2025年7月9日9:00始至2025年7月29日10:00止,自由報價期滿進入延時競價期,延時競價周期為180秒。 | ||||||||
一、轉讓標的情況 | |||||||||
轉讓標的 | 林木位置 | 占地面積(畝) | 轉讓底價(萬元) | 履約保證金(萬元)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
左店鎮左沛路(創新段)沿線楊樹 | 長豐縣創新社區 | / | 9.33 | 2.3 | 0.9 | ||||
左店鎮左沛路(創新段)沿線行道兩側約220棵楊樹,栽種公里數約0.83公里,周長約1.5米的楊樹約10棵,周長約1.2米的楊樹約80棵,周長約1米以下的楊樹約130棵。整體轉讓。具體樹木規格數量以實際勘測為準,成交價不予調整。 | |||||||||
標的用途要求 | 1.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對林木的處理為砍伐,砍伐需要砍伐證(砍伐證須在有效期內);本項目砍伐證還未辦理,委托方承諾成交后委托方負責辦理。 3.砍伐上述樹木可能需要使用工程機械,意向方需合理估計此部分費用支出。 | ||||||||
轉讓價款支付 ? ? | 1.轉讓價款為成交金額,轉讓價款須在合同簽訂后10日內付清,履約保證金與轉讓價款一并一次性支付。 2.受讓方向轉讓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終止且無受讓方責任后不計息退還。 | ||||||||
二、對意向受讓方資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1)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 | |||||||||
三、受讓條件 | |||||||||
1.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轉讓標的,并就轉讓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委托方咨詢,自行了解使用該房屋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完成登記的意向受讓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轉讓標的,確認了標的位置、數量、范圍、面積和現狀等并認可轉讓要求,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2.本次轉讓以移交時的實際現狀為準。實際移交數量與本公告中公示數量存在差異的,以實際移交數量為準。轉讓林木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如道路、綠化、空地、停車場)均不在轉讓范圍內,轉讓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 3.受讓方須接受當地政府、相關主管單位及轉讓方的管理,合法采伐、按期采伐、按轉讓方規定完成采伐及運輸。 4.《林木轉讓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受讓方投入的土地平整部分及地上作物無償歸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將轉讓林木所在土地在合同終止后 ?日內交還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5.受讓方應在《成交確認書》發出之日起7日內與委托方簽訂轉讓合同。逾期不與委托方簽訂合同的,委托方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并報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調查處理。 6.其他: (1)砍伐樹木后,要求受讓方全部清理運出現場(包括現場短枝)。 (2)在合同簽訂后,受讓方應于30個工作日內將所成交標的物移出現場,否則,轉讓方有權無償予以清除。 (3)受讓方砍伐時須做好現場交通疏導工作及現場警示標記,在確保安全情況下盡量減少對周圍人、車交通影響。 (4)妥善處理好各類電線、電纜與樹木砍伐之間的矛盾,不得出現剪斷、拉扯、刮擦電纜等情況。施工中如出現損壞電力、通訊等管線及道路等需立即通知轉讓方,并承擔修復費用及相應責任。 (5)施工時處理好與周邊道路、車輛、行人的關系,避免擾民事件發生,如出現糾紛、傷人、傷物等事件由受讓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關責任。 (6)樹木砍伐修剪工作屬高空作業,危險系數高,受讓方須高度重視,并采取積極有效預防措施。施工過程中如因受讓方原因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其他嚴重影響的,由受讓方自行承擔所有費用。 (7)因本項目靠近道路旁,特別注意道路行車安全,因受讓方砍伐楊樹造成的樹木砸中行駛車輛等問題,一切責任由受讓方負責。 7.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本公告附件《林木轉讓合同》。 | |||||||||
四、受讓方確定方式 | |||||||||
本項目采取“網絡連續競價,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受讓方,最終成交結果以結果公告為準。 注: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故障或競價系統信息與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終止)項目造成競價中止(終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 |||||||||
五、意向受讓方參與方式 | |||||||||
市場主體庫登記 | 意向受讓方須完成市場主體庫登記注冊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1.意向受讓方為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的,須憑借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簽發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以下簡稱:CA)直接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 2.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點擊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下方的“安徽政務服務網統一認證中心登錄 ”。 具體流程參見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網址:******)“辦事指南”-主體庫登記-《市場主體庫登記服務指南》。 | ||||||||
項目登記 | 完成主體庫登記的意向受讓方,直接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集團電子交易系統后,點擊左上角的“農村產權”欄目,在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我要參與”,再點擊“項目登記”提交登記申請,意向受讓方可選擇一個或多個項目分別進行登記。 ******銀行賬戶一致。 | ||||||||
交易保證金交納 | 意向受讓方登記成功后,須通過項目登記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匯入項目對應賬號足額的交易保證金。不得通過現金匯款方式交納交易保證金。 交易保證金賬號如下:
******集團電子交易系統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交易保證金支付狀態。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鈕刷新支付狀態。若刷新后交易保證金支付狀態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系技術咨詢電話:0512-******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交易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受讓方須確保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登記系統將在到達公告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交易保證金數額不足、交易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現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及競價成功,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 ||||||||
項目競價 | 1.交易保證金狀態為“已支付”的意向受讓方可點擊“進入競價系統”參與競價活動。 2.競價規則詳見《網絡連續競價須知》(本公告上傳附件)。 3.本項目標的每輪加價幅度:300元或其整數倍。 重要提示:請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否則可能導致異常。鑒于互聯網環境可能存在的時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讓方應盡量在自由報價期內充分報價,在延時競價期內及時報價。 | ||||||||
注:意向受讓方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登記及交易保證金交納手續,因未在規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注冊、登記及競價等具體操作流程詳見《農村產權交易操作手冊》(本公告上傳附件)。 | |||||||||
六、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
結果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1.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將在網站上發布結果公告。 2.結果公告發布后,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將通過電子交易系統向成交人發出《成交確認書》,《成交確認書》發出即視為送達;成交人請登錄電子交易系統領取《成交確認書》。 | ||||||||
交易保證金處置 | 1.合同簽訂生效后,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款項可轉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結果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不計利息)。 2.交易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受讓方交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受讓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監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讓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受讓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受讓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未按交易文件約定簽訂《房屋轉讓合同》的。 | ||||||||
異議方式 | 若對結果公告有異議,可自結果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服務中心北樓5樓520室業務協調部,聯系電話:0551-******。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若異議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答復期滿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交易監督部門提出投訴。 |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交易服務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標的成交價500萬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為1.6%;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1.5%;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為1%;超過5000萬元至10000萬元的部分,為0.5%;超過10000萬元至50000萬元的部分,為0.48%;50000萬以上部分,為0.1%。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七、其他說明 | |||||||||
1.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的工作時間內至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托方向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對轉讓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對本項目公告內容要求澄清或有異議的意向受讓方,應于公告截止日的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提出,逾期遞交的不予受理。 3.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布(網址:******),該公告內容為轉讓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受讓方具有約束力。意向受讓方應主動上網查詢,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不承擔意向受讓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 |||||||||
八、聯系方式 | |||||||||
現場踏勘 | 聯系人:丁敬帥 ,聯系電話:0551-******。 | ||||||||
主體庫登記 | 聯系電話:******轉6-1 | ||||||||
項目負責人 | 聯系人:徐磊磊 ?? 聯系電話:0551-******、****** ???????? 聯系地址:******服務中心北樓5樓518室產權交易部 | ||||||||
技術咨詢電話 | 0512-****** | ||||||||
本項目意向受讓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 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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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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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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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轉讓合同》
合同編號: ???????????
簽訂日期: ????????????
甲方(出讓方): ??????????????????????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
住址: ??????????????????????????????
乙方(受讓方): ??????????????????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
住址: ????????????????
農村產權交易機構交易鑒證書編號: ?????????????????????????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71號)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文件的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就林木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林木地點
轉讓林木位于 。四址界線為:東: ,南: ,西: ,北: 。
第二條 受讓價款和受讓價款的支付
1、 轉讓林木金額及交付期限
轉讓總價 萬元,大寫 。
2、轉讓價款于合同生效時一次性全部交入甲方指定賬戶(開戶行: ,單位: ,賬號: )。受讓價款到甲方賬戶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收款憑證。
第三條 履約保證金
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 ),與轉讓價款一并支付。本合同終止且無乙方責任后,無息退還。
第四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保證轉讓林木為村集體合法林木;
2、保證采伐過程中施工作業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3、協助乙方采伐過程中運輸順暢,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合法采伐;
2、按期采伐;
3、按甲方規定完成采伐及運輸。
第五條 轉讓期間費用承擔
轉讓期間,所有產生一切與本項目相關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林木的轉讓
轉讓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對本項目進行轉讓。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本合同
1、因人為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等)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2、林業政策因素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應支付給乙方轉讓總價款的 %作為違約金,并賠償因違約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除承擔違約金外,應退還所有轉讓保證金。
2、乙方違約不得收回轉讓保證金并承擔因采伐造成的經濟損失。
3、乙方按照本條約定應支付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應予以補齊。
4、本條約定不影響違約方按照本合同其他條款應履行的義務與應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參考)
1、砍伐樹木后,要求全部清理運出現場(包括現場短枝)。
2、在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將所成交標的物移出現場,否則,轉讓方有權無償予以清除。
3、受讓方砍伐時須做好現場交通疏導工作及現場警示標記,在確保安全情況下盡量減少對周圍人、車交通影響。
4、妥善處理好各類電線、電纜與樹木砍伐之間的矛盾,不得出現剪斷、拉扯、刮擦電纜等情況。施工中如出現損壞電力、通訊等管線及道路等需立即通知轉讓方,并承擔修復費用及相應責任。
5、施工時處理好與周邊道路、車輛、行人的關系,避免擾民事件發生,如出現糾紛、傷人、傷物等事件由受讓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關責任。
6、樹木砍伐修剪工作屬高空作業,危險系數高,受讓方須高度重視,并采取積極有效預防措施。施工過程中如因受讓方原因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其他嚴重影響的,由受讓方自行承擔所有費用。
7、因本項目靠近道路旁,特別注意道路行車安全,因受讓方砍伐楊樹造成的樹木砸中行駛車輛等問題,一切責任由受讓方負責。
第十一條 文本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發包方?份、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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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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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