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需求
本項目共計 ?1 ?個包組,包號為 ?001 。包組內不允許缺項。項目預算金額每年200萬元。
履約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簽)
履約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付款方式:
付款條件 | 付款比例 |
******財政局確認******財政局。 | 按實際出單價格100%支付 |
包 組 號:001
包組名稱:蓋州市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車輛保險服務項目
一、服務內容
我單位對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車輛保險服務(包含交強險、商業險)供應商進行采購。
性質 | 保項 | 保額 |
交強險 | 交強險 | 按國家相關規定投保 |
車船稅 | 車船稅 | 按國家相關規定繳納 |
商業險 | 機動車損失保險 | 按車輛實際價值進行投保 |
| 第三者責任保險 | 200萬 |
| 車上人員責任險 | 2萬/座 |
| 車上人員駕乘險 | 20萬/座 |
二、服務要求
(一)承保基本服務要求
1.投標人與采購單位協商后確定本項目承保、理賠及其他服務的負責部門、負責人及服務專員,為投保人提供上門服務,并按照要求提供人員配備名單,具有提供全年365天,每天24小時的保險服務能力。
2.投標人提供的保險及服務需經中國銀保監會批準,符合相關標準。
3.投標人具有先進完善的信息系統服務水平,具備網上辦理服務功能,滿足對續保車輛、新購車輛相關保險手續、出險車輛、理賠項目、退保、保險變更維修費用等方面數據的即時查詢、統計需求,并按照要求的時間和數據格式,及時提供保險服務的明細信息。投標人自行承擔因建立信息傳輸網絡而發生的己方網絡建設費及維護費。
4.投標人需派專人提供上門服務,協助投保人填寫《機動車輛保險投保單》,完成出單事宜,并按要求及時將保單正本和保費發票派專人送達投保人。
5.新購車輛于購車當日辦妥保險手續,續保車輛在保險到期2個工作日前辦妥續保手續,同時按要求將有關單據及時送達投保人。
6.投標人保證在接到車輛變更通知后,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二)理賠基本服務要求
投標人應建立車輛統一保險項目理賠服務綠色通道,并具有較高的理賠處理信息化水平,切實遵守以下保險理賠服務條款,主動迅速地提供優質的理賠服務,實現客戶服務高度滿意。
1.接報案。
設立24小時保險服務專線電話,可全年365天隨時接受被保險人的出險報案。被保險人因特殊情況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報案,投標人應認可被保險人事后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書面說明,并視同為及時報案。
2.現場查勘。
接到報案后需要進行現場查勘的,應立即指派專人到達事故現場,市內應在0.5小時內,郊區縣應在1小時內到達。如無法按照約定時間到達事故現場,應以被保險人提供的現場照片、損失清單、事故說明、修理發票及其他證明材料作為賠付理算依據。
3.拖車服務。
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事故,如被保險人需要,應提供拖車服務,并且市內拖車應在1小時之內、郊區縣拖車應在2小時之內到達事故現場;如無法或不能及時提供拖車服務,應接受被保險人提供的拖車發票,拖車費按照物價和公安部門標準執行。
4.定責定損。
接到被保險人報案后,對于屬于保險責任的事故,應當按照以下約定及時定損:
(1)對于常見車型,在接到報案后:
預估車輛損失金額在人民幣5,000元以內的,應在1個工作日內確定損失金額;
預估車輛損失金額在人民幣5,000元至50,000元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確定損失金額;
預估車輛損失金額在人民幣50,000元以上的,應在3個工作日內確定損失金額;
(2)對于稀有車型,應會同被保險人共同確定損失金額;
5.車輛修理。
車輛出險后,被保險人可自行選擇維修廠修理受損車輛,也可選擇中標人提供的推薦修理廠及專修廠修理受損車輛。受損車輛在中標人推薦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對于屬于保險賠償范圍內的損失,被保險人可憑保險單無需先行支付修理費用,車輛修理完畢,被保險人向修理廠提供完整的索賠資料和委托書后,由修理廠代為索賠。
6.索賠材料遞交。
接到被保險人索賠材料后應立即審查核實,若認為有關證明或材料不完整,應立刻以書面或口頭方式通知被保險人應補充提供的有關證明或材料。若在接到索賠資料后1個工作日內未給予有關審核意見,則視為認可索賠資料的完整性。對于非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可憑相關部門(如物業、單位車輛管理部門等)的事故證明,向投標人進行索賠。
7.賠款時限。
在被保險人提供完整必要的索賠材料后,承諾按下列約定時限向被保險人支付賠款:5000元 ?(含)以下,2個工作日;5000元~50000元(含),3個工作日;50000元~100000元(含),5個工作日;100000元以上,7個工作日。
8.人員傷亡處理。
(1)輕微人傷案件,責任無爭議,經保險公司查勘認可后,雙方現場協商賠付,提供協議調解書及其收據正常賠付,無須報交警。
(2)當發生三者人傷的保險事故,中標人需對事故中的傷者的搶救費進行相應額度的墊支付。
(3)當發生三者人傷的保險事故,中標人須免費提供傷者病情、治療方案、續醫、二次手術、傷殘鑒定等全程咨詢服務。并指定具有專業處理傷人事故豐富經驗的人員作為本項目核損專員。
(三)其他服務要求
1.負責辦理投保車輛的保險手續、代繳車船稅;出險車輛、理賠案件、賠款金額等方面的查詢需求。
2.續保跟蹤服務:車輛在保險到期30日前主動聯系續保事宜,并辦妥相關手續。
3.車輛變更服務:主動協助,按照車輛變更通知(如過戶、調撥、報廢等)及時做批改手續。
4.出險車輛案件協助:出險車輛涉及交通管理部門的雙方事故案件,能協助車輛使用單位與交通管理部門進行溝通協調。
5.交通事故法律咨詢服務:對有爭議的理賠訴訟案件,能派遣或委托法律訴訟專業人員協助進行應訴處理。
6.設立24小時保險服務專線電話,對因特殊情況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報案的,能協助辦理補報案手續。
7.全國通賠:車輛在保險期內無論在哪個城市出險都可以全國通賠,無需回到本市理賠。
8.開放式服務保障:登陸網站,借助網上查詢功能,即可了解賠案處理狀態,跟蹤賠案進程。
9.對10萬元以上的重大案件,可提交申請,預付估損金額50%的先行賠款。
10.售后服務。
(1)中標人須建立良好的信息傳輸網絡,滿足對續保車輛、新購車輛相關保險手續、出險車輛、理賠項目、退保、保險變更及維修費用等方面數據的即時查詢、統計需求,并按照要求的時間和數據格式,及時提供保險服務的明細信息。中標人自行承擔因建立信息傳輸網絡而發生的己方網絡建設費及維護費。
(2)中標人應設立服務專門窗口,為投保人提供專人上門服務,并按要求提供人員配備名單。一旦出現人員變動,應及時書面告知投保人。
(3)中標人指派至少1名項目經理,負責按照簽署合同的有關內容為投保人提供承保、理賠及其他各類保險服務,包括必要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4)中標人配備至少2名客戶服務專員,分別作為項目專職承保人員、專職核賠人員,協助項目經理提供保險服務。
(5)中標人應建立回訪制度并及時組織實施回訪服務。
(6)中標人為本項目成立專門服務窗口并設立專門服務電話,負責受理各被保險人的意見反饋。
(7)在協議有效期內及保單有效期內,中標人負責組織進行回訪服務。
(8)投保人在協議期內,享有中標人對社會車輛保險提供的所有優惠服務。
(四)合同終止條件
如遇上級政策調整變化,雙方應及時協商,重新修訂相關協議條款。如協商未達成一致,采購人有權終止協議,并不被視為違約。
三、報價要求
1.在國家最新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提供最優惠自主定價系數。
2.本項目按照自主定價系數報價,投標人按照中國銀保監會2023年1月11日發布《關于進一步擴大商業車險自主定價系數浮動范圍等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的范圍之內的車輛商業險自主定價系數(簡稱自主定價系數)作為投標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