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巧家縣35kv紅山輸變電工程
地塊詳細規劃(征求意見稿)
(文本)
******有限公司
2025.04
項目名稱:《昭通市巧家縣35kv紅山輸變電工程地塊詳細規劃》
******資源局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馮洛伊
項目負責人:陳霞(助理工程師)
技術負責人:楊正瑤(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
編制人員:陳 霞(助理工程師)
雷 琴(助理工程師)
呂 祥(工程師)
魏紹偉(工程師)
校對:楊正瑤(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
審核:鐘 誠(高級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
審定:付 耀(高級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1
第1條 規劃目的 1
第2條 規劃范圍 1
第3條 規劃依據 1
第4條 規劃原則 2
第5條 強制性內容 3
第6條 規劃實施建議 3
第二章 規劃內容 5
第7條 規劃銜接與傳導 5
第8條 用地布局規劃 5
第9條 道路交通規劃 5
第10條 綠地系統與環境景觀規劃 6
第11條 市政設施規劃 6
第12條 豎向規劃 7
第13條 綜合防災規劃 7
第14條 環境保護規劃 7
第15條 地塊控制指標 7
第16條 其他控制要求 8
第三章 附則 11
第17條 成果組成 11
第18條 規劃效力 11
第19條 規劃生效 11
第20條 規劃修改 11
第21條 解釋權 11
附表 12
附表一:規劃地塊指標表 12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規劃目的
《中共 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提出“五級三類四體系”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國土空間詳細規劃作為“三類”中的重要一類,是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等城鄉建設項目規劃許可以及實施城鄉開發建設、整治更新、保護修復活動的法定依據,是優化城鄉空間結構、完善功能配置、激發發展活力的實施性政策工具。
為主動銜接《巧家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昭通市“十四五”智能電網發展規劃******資源局啟動《昭通市巧家縣35kv紅山輸變電工程地塊詳細規劃》編制工作(以下簡稱《規劃》),以便加強巧家縣國土空間規劃管理,為后期開發建設提供依據。
第2條 規劃范圍
規劃范圍約0.5676公頃(8.514畝),位于昭通市巧家縣紅山鄉董家碉村,距紅山鄉政府駐地約1.2公里,南側115米為一片民房。地塊西側40米有鄉村水泥道路可作為進站道路引接道路,其余三面均為農林用地。
第3條 規劃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正)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20年)
3. 《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
4. 《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gb50352-2019)
5. 《民用建筑通用規范》(gb55031-2022)
6. 《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2012)
7. 《建筑與市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范》(gb55019-2021)
8. 《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2023年)
9. 《35--110kv變電所設計規范》》(gb50059-2011)
10. 《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標準》(gb50229-2019)
11. 《云南省城鄉規劃條例》(2013年)
12. 《云南省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導則(試行)》
13. 《昭通市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21版)
14. 《昭通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15. 《巧家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第4條 規劃原則
1.安全可靠原則
******居民和設施的安全。合理規劃站內設備的布置,便于設備的運行、維護和檢修,提高變電站的可靠性。
2.科學合理原則
結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電力專項規劃,科學確定變電站的位置、規模和容量,滿足縣城發展的用電需求。考慮周邊交通、市政設施等條件,便于電力線路的進出和設備的運輸。
3.環境保護原則
采取有效的降噪、減震、電磁屏蔽等措施,減少變電站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進行綠化規劃,美化變電站周邊環境,與周邊景觀環境相協調。
4.經濟高效原則
優化變電站的設計和建設方案,降低工程造價和運行成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控制變電站的占地面積。
5.可持續發展原則
預留一定的發展空間,便于變電站的擴建和升級改造。考慮新能源接入等未來發展趨勢,使變電站具有一定的適應性和前瞻性。
第5條 強制性內容
在文本中標有下劃線的文字為強制性內容。為規劃范圍建設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審查建設項目時,必須嚴格遵守地塊詳細規劃強制性內容。
第6條 規劃實施建議
1.強化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本次規劃一經法定程序批準,即具有法律效力,規劃的文本、圖紙、圖則、指標等內容將具有普遍的約束性。規劃區內應嚴格按照規劃組織規劃區的各項建設,保證規劃用地布局的合理性及建設的高效、高質。加強規劃協調與整合,與交通、水利等其他基礎設施規劃相銜接,確保變電站的建設和運行不會對其他基礎設施造成不良影響。
2.積極推動高標準綠色化建設
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確保變電站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和規范進行建設,加強質量控制和監督,確保工程質量。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對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控,及時發現和解決質量問題。注重環境保護,采取有效的環保措施減少變電站建設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制定詳細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和演練。
3.鼓勵變電站智能化運營管理
采用先進的監測、控制和管理技術,實現變電站的自動化運行和遠程監控,提高運行效率,降低運行成本。建立智能電網管理平臺,實現對變電站及整個電網的實時監測和優化調度,提高電網的穩定性和可靠性。定期對變電站的運行情況進行評估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不斷優化變電站的規劃、建設和運營管理。
4.加強公眾參與信息公開
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向公眾公布變電站的規劃、建設和運行情況,提高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度。通過多種渠道向公眾宣傳電力知識和變電站的重要性,消除公眾的疑慮和誤解,爭取公眾的支持和理解。在變電站規劃和建設過程中,充分聽取公眾的意見和建議,積極回應公眾關切。通過召開聽證會、問卷調查等方式,廣泛征求公眾的意見,鼓勵公眾參與變電站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公眾監督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提高變電站的建設和運營水平。
第二章 規劃內容
第7條 規劃銜接與傳導
與“三區三線”的銜接:通過與最新“三區三線”數據疊加分析,規劃地塊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地塊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外。
《巧家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35kv紅山變是《巧家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近期重大建設項目。地塊用地性質為其他園地和農村道路用地。
******資源局已組織將原入庫村規里的“供電用地、殯葬用地”與董家碉自然村村莊建設邊界重疊部分調出村莊建設邊界,擬將涉及地塊用地性質還原至基期年。調整后,規劃地塊不涉及村莊建設邊界,不涉及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昭通市“十四五”智能電網發展規劃-配電網(農網)》:規劃項目已納入《昭通市“十四五”智能電網發展規劃-配電網(農網)規劃》,屬于“十四五”電網重大基礎設施項目。
第8條 用地布局規劃
規劃地塊現階段已完成農用地轉用相關程序,根據《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結合建設變電站的功能,規劃地塊用地性質確定為供電用地,規劃用地面積0.5676公頃(8.514畝)。
第9條 道路交通規劃
規劃以現狀西側道路作為對外聯系通道,且為******消防車和設備運輸車輛通行要求。
第10條 綠地系統與環境景觀規劃
地塊內綠化景觀以帶狀綠化為主,并沿圍墻和內部道路種植喬木,多采用鄉土植物和景觀性植被。內部綠化景觀以草坪為主,喬木為輔,喬木和草坪相互結合,有序搭配,為工作人員提供優美舒適的環境。
第11條 市政設施規劃
1.給水設施規劃
******消防用水及設備冷卻用水需求。確保水質符合要求,供水壓力穩定。
2.排水設施規劃
設置完善的排水系統,包括雨水排放和廢水處理。確保雨水能夠及時排出,避免積水影響變電站運行。廢水應經過處理后達標排放,或接入市政污水處理系統。
3.電力設施規劃
主電源確保變電站有可靠的外部電力輸入,以保證正常運行。規劃合理的進線通道,避免與其他線路沖突。配備備用電源,如柴油發電機等,以在主電源故障時保證關鍵設備的運行和應急照明。源,如柴油發電機等,以在主電源故障時保證關鍵設備的運行和應急照明。
4.通信設施規劃
建立與電力調度中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穩定通信線路,確保實時數據傳輸和指令傳達。考慮設置無線通信設備,作為備用通信手段,提高通信的可靠性。
第12條 豎向規劃
本地塊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和1985年國家高程系。
地塊現狀標高在2068.3—2088.5米之間,結合實際情況對場地進行局部整平,場坪標高為2073.10,出入口標高為2088.46,場地內道路縱向坡度控制在0.3%-13.0%之間。
第13條 綜合防災規劃
************消防車輛能夠快速到達火災現場。
綜合防災規劃:防洪措施確保排水系統能夠及時排除洪水,避免積水對變電站設備造成損壞;抗震設計對重要設備進行固定,防止地震時設備移位或損壞;安裝完善的避雷裝置,如避雷針、避雷帶等,保護變電站設備免受雷擊;電氣設備防火,選用防火性能好的電氣設備,如阻燃電纜、防火開關柜等,對電氣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防止電氣火災的發生;制定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災害,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包括應急響應流程、人員疏散方案、設備搶修措施等。
第14條 環境保護規劃
******居民日常生活的影響,項目完成后盡可能恢復植被,減少生態破壞。
第15條 地塊控制指標
本次規劃參考《昭通市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及相關行業要求規范,規劃地塊土地利用指標控制要求為容積率≤0.5,建筑密度≤25%,綠地率≥20%,建筑限高≤15米,建筑退讓道路5米,退讓用地紅線距離不低于4米,地塊內新建建筑之間的間距要求滿足《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等相關要求。詳見附表一。
第16條 其他控制要求
1.防護控制要求
電磁輻射防護:設備選用符合國家標準、電磁輻射水平低的電氣設備。在站內設備布局上,要合理規劃,盡量減少電磁場的疊加和相互干擾,降低整體的電磁輻射水平。在變電站周邊顯眼位置設置防護指示標志,明確提示周邊群眾注意電磁輻射防護,禁止在安全距離范圍內進行違規建設或活動。
噪聲防護:選用低噪聲的變壓器、電抗器等設備,或者對設備進行降噪處理,如安裝隔音罩、減震墊等,從源頭上降低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變電站的建筑物應采用具有良好隔聲性能的材料和結構,如加厚墻體、使用隔音門窗等,減少站內設備噪聲向外界的傳播。在變電站周邊種植高大的喬木、灌木等綠化植物,形成綠化隔離帶,起到吸收和阻擋噪聲的作用,降低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變電站內建筑物之間、設備之間以及變電站與周邊建筑物之間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防止火災發生時火勢蔓延。對于可能產生爆炸危險的設備和場所(變壓器油池、電容器室等),應采取相應的防爆措施(設置防爆門、通風裝置等),確保在發生故障時能夠及時排除危險氣體,避免爆炸事故的發生。
防水排水防護:變電站的建筑物和設備基礎應進行防水處理,防止地下水、雨水等滲入站內,影響設備的正常運行。例如采用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防水材料對建筑物的屋面、地下室等部位進行防水施工。建設完善的排水系統,確保站內的雨水、污水能夠及時排出。排水管道的管徑、坡度等應符合設計要求,避免排水不暢導致積水。在地勢低洼的地區,還應設置排水泵站等設施,提高排水能力。
生態環境保護:在變電站建設過程中,應嚴格控制占地面積,盡量減少對周邊土地的占用和破壞。對于施工過程中臨時占用的土地,施工結束后應及時進行復墾和綠化,恢復土地的生態功能。在變電站周邊進行綠化時,應選擇適合當地生態環境的植物品種,提高綠化的生態效益。在變電站的施工過程中,應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如設置護坡、擋土墻、排水渠等,防止因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2.風貌控制要求
建筑外觀:建筑造型力求簡潔大方、美觀,強調高效性、技術感和環境協調性。
建筑顏色以白色為主,局部灰色、藍色,并在建筑色彩上與周圍自然環境相協調。
建筑裝修采用環保、節能材料,摒棄高檔、豪華、個性化、特殊化的裝修。
標識系統:在變電站的入口處、重要設備區域和安全警示區域設置清晰的標識牌。
圍墻圍欄:采用封閉式圍墻,符合安全要求的同時,兼顧與周邊環境協調。
第三章 附則
第17條 成果組成
本規劃由文本、圖則、說明書、附件組成。文本和圖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者同時使用,不可分割。
第18條 規劃效力
本規劃是昭通市巧家縣35kv紅山輸變電工程地塊土地使用和建設的指導性文件,適用于規劃范圍內建設用地的規劃管理工作,是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做出規劃行政許可、實施規劃管理的依據。規劃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劃撥、出讓應當符合本規劃的規定和要求。
第19條 規劃生效
******人民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20條 規劃修改
本規劃如需調整,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正)》《云南省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導則(試行)》等相關規范的有關規定。
第21條 解釋權
******資源局。
附表
附表一:規劃地塊指標表
地塊詳細規劃(征求意見稿)
(文本)
******有限公司
2025.04
項目名稱:《昭通市巧家縣35kv紅山輸變電工程地塊詳細規劃》
******資源局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馮洛伊
項目負責人:陳霞(助理工程師)
技術負責人:楊正瑤(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
編制人員:陳 霞(助理工程師)
雷 琴(助理工程師)
呂 祥(工程師)
魏紹偉(工程師)
校對:楊正瑤(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
審核:鐘 誠(高級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
審定:付 耀(高級工程師、注冊城鄉規劃師)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1
第1條 規劃目的 1
第2條 規劃范圍 1
第3條 規劃依據 1
第4條 規劃原則 2
第5條 強制性內容 3
第6條 規劃實施建議 3
第二章 規劃內容 5
第7條 規劃銜接與傳導 5
第8條 用地布局規劃 5
第9條 道路交通規劃 5
第10條 綠地系統與環境景觀規劃 6
第11條 市政設施規劃 6
第12條 豎向規劃 7
第13條 綜合防災規劃 7
第14條 環境保護規劃 7
第15條 地塊控制指標 7
第16條 其他控制要求 8
第三章 附則 11
第17條 成果組成 11
第18條 規劃效力 11
第19條 規劃生效 11
第20條 規劃修改 11
第21條 解釋權 11
附表 12
附表一:規劃地塊指標表 12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規劃目的
《中共 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提出“五級三類四體系”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國土空間詳細規劃作為“三類”中的重要一類,是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等城鄉建設項目規劃許可以及實施城鄉開發建設、整治更新、保護修復活動的法定依據,是優化城鄉空間結構、完善功能配置、激發發展活力的實施性政策工具。
為主動銜接《巧家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昭通市“十四五”智能電網發展規劃******資源局啟動《昭通市巧家縣35kv紅山輸變電工程地塊詳細規劃》編制工作(以下簡稱《規劃》),以便加強巧家縣國土空間規劃管理,為后期開發建設提供依據。
第2條 規劃范圍
規劃范圍約0.5676公頃(8.514畝),位于昭通市巧家縣紅山鄉董家碉村,距紅山鄉政府駐地約1.2公里,南側115米為一片民房。地塊西側40米有鄉村水泥道路可作為進站道路引接道路,其余三面均為農林用地。
第3條 規劃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正)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20年)
3. 《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
4. 《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gb50352-2019)
5. 《民用建筑通用規范》(gb55031-2022)
6. 《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2012)
7. 《建筑與市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范》(gb55019-2021)
8. 《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2023年)
9. 《35--110kv變電所設計規范》》(gb50059-2011)
10. 《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標準》(gb50229-2019)
11. 《云南省城鄉規劃條例》(2013年)
12. 《云南省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導則(試行)》
13. 《昭通市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21版)
14. 《昭通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15. 《巧家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第4條 規劃原則
1.安全可靠原則
******居民和設施的安全。合理規劃站內設備的布置,便于設備的運行、維護和檢修,提高變電站的可靠性。
2.科學合理原則
結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電力專項規劃,科學確定變電站的位置、規模和容量,滿足縣城發展的用電需求。考慮周邊交通、市政設施等條件,便于電力線路的進出和設備的運輸。
3.環境保護原則
采取有效的降噪、減震、電磁屏蔽等措施,減少變電站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進行綠化規劃,美化變電站周邊環境,與周邊景觀環境相協調。
4.經濟高效原則
優化變電站的設計和建設方案,降低工程造價和運行成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控制變電站的占地面積。
5.可持續發展原則
預留一定的發展空間,便于變電站的擴建和升級改造。考慮新能源接入等未來發展趨勢,使變電站具有一定的適應性和前瞻性。
第5條 強制性內容
在文本中標有下劃線的文字為強制性內容。為規劃范圍建設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審查建設項目時,必須嚴格遵守地塊詳細規劃強制性內容。
第6條 規劃實施建議
1.強化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本次規劃一經法定程序批準,即具有法律效力,規劃的文本、圖紙、圖則、指標等內容將具有普遍的約束性。規劃區內應嚴格按照規劃組織規劃區的各項建設,保證規劃用地布局的合理性及建設的高效、高質。加強規劃協調與整合,與交通、水利等其他基礎設施規劃相銜接,確保變電站的建設和運行不會對其他基礎設施造成不良影響。
2.積極推動高標準綠色化建設
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確保變電站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和規范進行建設,加強質量控制和監督,確保工程質量。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對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控,及時發現和解決質量問題。注重環境保護,采取有效的環保措施減少變電站建設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制定詳細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和演練。
3.鼓勵變電站智能化運營管理
采用先進的監測、控制和管理技術,實現變電站的自動化運行和遠程監控,提高運行效率,降低運行成本。建立智能電網管理平臺,實現對變電站及整個電網的實時監測和優化調度,提高電網的穩定性和可靠性。定期對變電站的運行情況進行評估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不斷優化變電站的規劃、建設和運營管理。
4.加強公眾參與信息公開
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向公眾公布變電站的規劃、建設和運行情況,提高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度。通過多種渠道向公眾宣傳電力知識和變電站的重要性,消除公眾的疑慮和誤解,爭取公眾的支持和理解。在變電站規劃和建設過程中,充分聽取公眾的意見和建議,積極回應公眾關切。通過召開聽證會、問卷調查等方式,廣泛征求公眾的意見,鼓勵公眾參與變電站的監督和管理,建立公眾監督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提高變電站的建設和運營水平。
第二章 規劃內容
第7條 規劃銜接與傳導
與“三區三線”的銜接:通過與最新“三區三線”數據疊加分析,規劃地塊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地塊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外。
《巧家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35kv紅山變是《巧家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近期重大建設項目。地塊用地性質為其他園地和農村道路用地。
******資源局已組織將原入庫村規里的“供電用地、殯葬用地”與董家碉自然村村莊建設邊界重疊部分調出村莊建設邊界,擬將涉及地塊用地性質還原至基期年。調整后,規劃地塊不涉及村莊建設邊界,不涉及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昭通市“十四五”智能電網發展規劃-配電網(農網)》:規劃項目已納入《昭通市“十四五”智能電網發展規劃-配電網(農網)規劃》,屬于“十四五”電網重大基礎設施項目。
第8條 用地布局規劃
規劃地塊現階段已完成農用地轉用相關程序,根據《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結合建設變電站的功能,規劃地塊用地性質確定為供電用地,規劃用地面積0.5676公頃(8.514畝)。
第9條 道路交通規劃
規劃以現狀西側道路作為對外聯系通道,且為******消防車和設備運輸車輛通行要求。
第10條 綠地系統與環境景觀規劃
地塊內綠化景觀以帶狀綠化為主,并沿圍墻和內部道路種植喬木,多采用鄉土植物和景觀性植被。內部綠化景觀以草坪為主,喬木為輔,喬木和草坪相互結合,有序搭配,為工作人員提供優美舒適的環境。
第11條 市政設施規劃
1.給水設施規劃
******消防用水及設備冷卻用水需求。確保水質符合要求,供水壓力穩定。
2.排水設施規劃
設置完善的排水系統,包括雨水排放和廢水處理。確保雨水能夠及時排出,避免積水影響變電站運行。廢水應經過處理后達標排放,或接入市政污水處理系統。
3.電力設施規劃
主電源確保變電站有可靠的外部電力輸入,以保證正常運行。規劃合理的進線通道,避免與其他線路沖突。配備備用電源,如柴油發電機等,以在主電源故障時保證關鍵設備的運行和應急照明。源,如柴油發電機等,以在主電源故障時保證關鍵設備的運行和應急照明。
4.通信設施規劃
建立與電力調度中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穩定通信線路,確保實時數據傳輸和指令傳達。考慮設置無線通信設備,作為備用通信手段,提高通信的可靠性。
第12條 豎向規劃
本地塊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和1985年國家高程系。
地塊現狀標高在2068.3—2088.5米之間,結合實際情況對場地進行局部整平,場坪標高為2073.10,出入口標高為2088.46,場地內道路縱向坡度控制在0.3%-13.0%之間。
第13條 綜合防災規劃
************消防車輛能夠快速到達火災現場。
綜合防災規劃:防洪措施確保排水系統能夠及時排除洪水,避免積水對變電站設備造成損壞;抗震設計對重要設備進行固定,防止地震時設備移位或損壞;安裝完善的避雷裝置,如避雷針、避雷帶等,保護變電站設備免受雷擊;電氣設備防火,選用防火性能好的電氣設備,如阻燃電纜、防火開關柜等,對電氣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防止電氣火災的發生;制定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災害,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包括應急響應流程、人員疏散方案、設備搶修措施等。
第14條 環境保護規劃
******居民日常生活的影響,項目完成后盡可能恢復植被,減少生態破壞。
第15條 地塊控制指標
本次規劃參考《昭通市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及相關行業要求規范,規劃地塊土地利用指標控制要求為容積率≤0.5,建筑密度≤25%,綠地率≥20%,建筑限高≤15米,建筑退讓道路5米,退讓用地紅線距離不低于4米,地塊內新建建筑之間的間距要求滿足《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等相關要求。詳見附表一。
第16條 其他控制要求
1.防護控制要求
電磁輻射防護:設備選用符合國家標準、電磁輻射水平低的電氣設備。在站內設備布局上,要合理規劃,盡量減少電磁場的疊加和相互干擾,降低整體的電磁輻射水平。在變電站周邊顯眼位置設置防護指示標志,明確提示周邊群眾注意電磁輻射防護,禁止在安全距離范圍內進行違規建設或活動。
噪聲防護:選用低噪聲的變壓器、電抗器等設備,或者對設備進行降噪處理,如安裝隔音罩、減震墊等,從源頭上降低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變電站的建筑物應采用具有良好隔聲性能的材料和結構,如加厚墻體、使用隔音門窗等,減少站內設備噪聲向外界的傳播。在變電站周邊種植高大的喬木、灌木等綠化植物,形成綠化隔離帶,起到吸收和阻擋噪聲的作用,降低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變電站內建筑物之間、設備之間以及變電站與周邊建筑物之間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防止火災發生時火勢蔓延。對于可能產生爆炸危險的設備和場所(變壓器油池、電容器室等),應采取相應的防爆措施(設置防爆門、通風裝置等),確保在發生故障時能夠及時排除危險氣體,避免爆炸事故的發生。
防水排水防護:變電站的建筑物和設備基礎應進行防水處理,防止地下水、雨水等滲入站內,影響設備的正常運行。例如采用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防水材料對建筑物的屋面、地下室等部位進行防水施工。建設完善的排水系統,確保站內的雨水、污水能夠及時排出。排水管道的管徑、坡度等應符合設計要求,避免排水不暢導致積水。在地勢低洼的地區,還應設置排水泵站等設施,提高排水能力。
生態環境保護:在變電站建設過程中,應嚴格控制占地面積,盡量減少對周邊土地的占用和破壞。對于施工過程中臨時占用的土地,施工結束后應及時進行復墾和綠化,恢復土地的生態功能。在變電站周邊進行綠化時,應選擇適合當地生態環境的植物品種,提高綠化的生態效益。在變電站的施工過程中,應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如設置護坡、擋土墻、排水渠等,防止因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2.風貌控制要求
建筑外觀:建筑造型力求簡潔大方、美觀,強調高效性、技術感和環境協調性。
建筑顏色以白色為主,局部灰色、藍色,并在建筑色彩上與周圍自然環境相協調。
建筑裝修采用環保、節能材料,摒棄高檔、豪華、個性化、特殊化的裝修。
標識系統:在變電站的入口處、重要設備區域和安全警示區域設置清晰的標識牌。
圍墻圍欄:采用封閉式圍墻,符合安全要求的同時,兼顧與周邊環境協調。
第三章 附則
第17條 成果組成
本規劃由文本、圖則、說明書、附件組成。文本和圖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者同時使用,不可分割。
第18條 規劃效力
本規劃是昭通市巧家縣35kv紅山輸變電工程地塊土地使用和建設的指導性文件,適用于規劃范圍內建設用地的規劃管理工作,是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做出規劃行政許可、實施規劃管理的依據。規劃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劃撥、出讓應當符合本規劃的規定和要求。
第19條 規劃生效
******人民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20條 規劃修改
本規劃如需調整,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正)》《云南省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導則(試行)》等相關規范的有關規定。
第21條 解釋權
******資源局。
附表
附表一:規劃地塊指標表
地塊編號 | a-01 |
用地代碼 | 1303 |
用地性質名稱 | 供電用地 |
用地面積(公頃) | 0.5676 |
容積率 | ≤0.5 |
建筑密度(%) | ≤25 |
建筑限高(米) | ≤15 |
綠地率(%) | ≥20 |
配套設施 | 污水處理設施、垃圾收集點、廁所 |
配建停車位 | - |
用地狀態 | 規劃 |
用地兼容 | - |
備注 | 按照35千伏變電站建設標準進行規劃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