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水縣上奉鎮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三期項目(二標段)招標文件中:“第一部分 招標正文 二、投標資格審查條件設置和要求 (一)投標人必備資格條件:10、其他條件:(5)提供中級及以上(含中級)技術負責人職稱證書(專業:市政公用工程);”
現變更為:“(5)提供中級及以上(含中級)技術負責人職稱證書;”
二、“第二部分 招標文件專用要約條款 12.1.1說明事項 3、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 ”系統開標,授權委托人不需要到開標現場參與本項目的開標活動,也無需遞交資格審查材料原件,由投標企業自行將參與本工程資格 審查的以下證書證件原件的掃描件放入電子投標文件中:⑧、提供中級及以上(含中級)技術負責人職稱證書(專業: 市政公用工程);”
現變更為“⑧、提供中級及以上(含中級)技術負責人職稱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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