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泰山南道以東,京華路以北,中心坐標東經為116.123278°,北緯************中學。
關于任丘市2025年度第6批次建設用地1號、3號、4號地塊用地性質擬由農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依據相關法規要求,需要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確保滿足用地的要求。
經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等現場調查過程,我公司調查人員獲取到了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所需的資料,認為地塊符合《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第一階段調查的要求,不存在《關于規范滄州市農用地轉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有關規定的通知》(滄土領辦[2023]9號)中提及的八種情況中任何一種,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在第一調查階段完成后結束,本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可作為第一類用地安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