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順義區馬頭莊村剩余地塊綜合改造土地一級開發項目二期
******事務中心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1
采購細項 | 單項合同 估算金額(萬元) |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 招標組織形式 (自行招標或委托招標) | 不采用 招標形式 | 備 注 | |
勘察 | 勘察 | 139 | 公開招標 | 委托招標 | ||
設計 | 市政方案設計 | 248 | 公開招標 | 委托招標 | ||
施工 | 市政基礎設施 | 9417 | 公開招標 | 委托招標 | ||
監理 | 工程監理 | 199 | 公開招標 | 委托招標 | ||
設備 | 市政管線等設備 | 5650 | 公開招標 | 委托招標 | 已含在施工中 | |
重要材料 | 土石方等 | 2825 | 公開招標 | 委托招標 | 已含在施工中 | |
其他 | 其他費用 | 34646 | 核準 | 含前期、拆遷、征地、其他費用、財務費用等 | ||
核準意見說明: |
注意事項:
1、根據《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0號),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應當在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
2、政府投資項目,項目單位應當將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結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ggzyfw.beijing.gov.cn)上全過程公開。
3、招標方案核準意見在本項目實施全過程有效。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已經核準的招標方案的,應當報我委重新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