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
---|---|
投標資格 | 3.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壹 級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 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2.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壹 級 建筑工程 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3.本招標項目 接受 聯合體投標。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 為牽頭人,且各方應具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承包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承包內容的專業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4.本招標項目 應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的項目,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為 房屋建筑 類。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聯合體參與投標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聯合體成員中的最低企業季度信用得分。若與福州市(準)龍頭企業組成聯合體的投標人信用分以各成員的最高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確定。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可通過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從福建住房和城鄉建設網的“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監管服務平臺”登錄)查詢。 3.5.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0 個;“類似工程業績”是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含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 / 。 3.6.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 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 1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3.7.其他資格要求: (1)根據閩建辦筑函〔2021〕10號文要求,本招標項目不要求中標人在項目所在地設立分(子)公司,中標人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2)投標時,未出現投標人和擬派本工程項目管理班子成員因違法違規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或限制)投標;(3)其他詳見招標文件。 3.8.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2025-06-05 09:30:00 |
投標有效期 | 90天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平臺上傳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資金現金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萬元 人民幣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152,450,928元 人民幣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估法 |
開標時間 | 2025-06-05 09:30:00 |
開標地點 | ******服務中心羅源分中心 |
開標方式 | 在線開標 |
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后審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
遞交時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