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環穗審〔2025〕113號
******有限公司:
你公司重新申領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2022年1月,你公司取得我廳延續核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編號:******0106),內容為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物化處理)151500噸/年,其中利用110500噸/年******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穗開審批環評﹝2025﹞66號)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二、根據廣州市環境技術中心技術審查意見,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408號)和原環境保護部《關于發布<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審查和許可指南>的公告》(部公告2009年第65號)有關規定,我廳同意你公司“收集、貯存、利用熱處理含氰廢物(HW07類中的336-005-07)和無機氰化物廢物(HW33類中的900-027~029-33、336-104-33)1000噸/年,感光材料廢物(HW16類中的266-009-16、231-001~002-16、398-001-16、873-001-16、806-001-16、900-019-16,僅限廢顯(定)影液)1000噸/年,表面處理廢物(HW17類中的336-052-17,2000噸/年;336-054-17、336-055-17,10000噸/年;336-058-17、336-062-17,10000噸/年;336-066-17,僅限含錫廢物,5000噸/年;336-057-17、336-059-17、336-063~064-17,3500噸/年)共30500噸/年,含銅廢物(HW22類中的398-004-22、398-051-22,僅限液態,50000噸/年;398-005-22、398-051-22,僅限污泥,5000噸/年)共55000噸/年,含鋅廢物(HW23類中的336-103-23、900-021-23)2000噸/年,有色金屬冶煉廢物(HW48類中的321-002~003-48、321-027~028-48)1000噸年,表面處理廢物(HW17類中的336-064-17、336-066-17)和廢堿(HW35類中的900-356-35、900-399-35)20000噸/年,廢酸(HW34類中的398-005~007-034、900-300~308-034、900-349-34、251-014-34、264-013-34、261-057-34、261-058-34、313-001-34、336-105-34)37000噸/年,廢堿(HW35類中的261-059-35、900-350~356-35、900-399-35)3000噸/年,共計150500噸/年;收集、貯存、處置(物化處理)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類)8000噸/年,感光材料廢物(HW16類中的266-009~010-16、398-001-16、873-001-16、806-001-16、900-019-16)3000噸/年,共計11000噸/年;以上合計161500噸/年”,經營有效期為2025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2日。
三、你公司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危險廢物經營管理的相關規定,落實環境污染防治主體責任,規范相關設施運行管理,強化應急演練和環境風險防范,確保環境安全。同時做好如下工作:
(一)嚴格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的經營方式、規模和類別從事危險廢物經營活動,落實危險廢物經營的各項管理制度等。嚴格落實產品質量管控措施。落實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等環節的信息化環境管理規定和要求。嚴格遵守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有關規定,變更委托運輸單位應及時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備。落實安全生產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前需取得我廳許可批復。
(二)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濾渣、廢水處理站污泥、廢離子交換樹脂、感光材料廢物處理濾渣、樹脂片、含鈀錫固渣等廢物應嚴格按照相關要求處置。
(三)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經營情況記錄簿制度,如實記載收集、貯存、利用危險廢物的類別、來源、去向和有無事故等事項。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408號)和國家關于制定危險廢物電子經營情況記錄簿的要求等規定,建立實時的電子經營情況記錄簿,并按時通過省固體廢物環境監管信息平臺匯總報告上月度和上年度經營情況。
(四)加強信息化管理,按照生態環境部門要求安裝電子地磅、視頻監控、電子標簽等集成智能監控設備,實現危險廢物全過程監控和信息化追溯。
(五)嚴格做好危險廢物貯存、生產和運輸卸貨場所的地面防滲和圍堰設置等措施。加強危險廢物貯存管理,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完善危險廢物標識標志等。
四、你公司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應當在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我廳申請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變更手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繼續從事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應當于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30個工作日向我廳申請換證。禁止偽造、變造、轉讓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五、你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生態環境監督管理由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5年6月23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廣東省固體廢物和化學品環境中心。
******辦公室 ????????????????2025年6月2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