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在參與我院 “醫用顯示器采購項目”(******大學腫瘤防治中心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辦法(試行)》(腫瘤防治[2023]119號)第十條、第十一條對于“嚴重不良行為”的認定情形。
依據我院相關管理規定,我辦對其不良行為做出處理決定:將其列入我院采購不良行為記錄名單、曝光通報其不良行為、禁止其兩年內(2025年6月30日至2027年6月30日)參加我院非政府采購活動。
特此通報,望廣大供應商引以為戒!
******辦公室
2025年7月2日
依據我院相關管理規定,我辦對其不良行為做出處理決定:將其列入我院采購不良行為記錄名單、曝光通報其不良行為、禁止其兩年內(2025年6月30日至2027年6月30日)參加我院非政府采購活動。
特此通報,望廣大供應商引以為戒!
******辦公室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