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HZCEWKS-G-F-250013
二、項目名稱:鄂溫克族自治旗4個城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項目
三、采購結果
合同包1(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托海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
供應商名稱 | 供應商地址 | 評審方法 | 是否價格扣除 | 中標(成交)金額 | 評審總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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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正福寺75號-1號南區2層202 | 綜合評分法 | 否 | 3,930,000.00元 | 95.63 |
合同包2(鄂溫克族自治旗大雁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
供應商名稱 | 供應商地址 | 評審方法 | 是否價格扣除 | 中標(成交)金額 | 評審總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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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正福寺75號-1號南區2層202 | 綜合評分法 | 否 | 2,430,000.00元 | 94.32 |
合同包3(鄂溫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
供應商名稱 | 供應商地址 | 評審方法 | 是否價格扣除 | 中標(成交)金額 | 評審總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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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區鼓樓西大街150號 | 綜合評分法 | 否 | 1,860,000.00元 | 93.83 |
合同包4(鄂溫克族自治旗紅花爾基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
供應商名稱 | 供應商地址 | 評審方法 | 是否價格扣除 | 中標(成交)金額 | 評審總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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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街道月明路560號1幢2002室 | 綜合評分法 | 否 | 1,450,000.00元 | 91.64 |
四、主要標的信息
合同包1(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托海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
******有限公司)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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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區域規劃和設計服務 | 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托海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 | 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托海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 (一)采購需求明細: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43號)及《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轉發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43號)》(內自然資字〔2023〕227號)精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內蒙古自治區城鄉規劃條例》有關規定,編制鄂溫克族自治旗城鎮詳細規劃編制服務。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完成后,按照《城鄉規劃法》、《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的規定審批。 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確需修改的,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本次采購為鄂溫克族自治旗四個鎮詳細規劃編制服務,按國家、內蒙古自治區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標準及導則形成溫克族自治旗四個鎮級詳細規劃文本、說明書,圖件和教據庫等系列成果。 (二)采購標的執行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內蒙古自治區城鄉規劃條例》; 3.《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 4.《呼倫貝爾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呼政辦發{2023}15號); 5.《呼倫貝爾市城市總體規劃(2012-2030年)》(2020修改); 6.《呼倫貝爾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 2035年》(公眾版); 7.《鄂溫克族自治旗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草案(2021-2035年)》公眾征求意見稿。 8.其他相關規劃成果和已有規劃審批成果,以及國家、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三)采購標的所要實現的功能或目標,以及需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采購標的所要實現的目標: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轉發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43號)》(內自然資字〔2023〕227號)文件要求,以鄂溫克族自治旗城鎮開發邊界為規劃范圍,編制鄂溫克族自治旗四個鎮詳細規劃。詳細規劃以上位規劃為依據,銜接各類專項規劃,優化功能布局、完善各類服務設施、確定土地 用途管制及開發強度等內容,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 ******人民政府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和第************人民政府責任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的規定,需盡快完成規劃編制。 (四)采購標的需滿足的質量、技術規格、服務標準等性能要求; 1.編制單位應充分了解現狀,現場調研工作時間不少于30天; 2.編制單位應多規統籌,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總體城市設計等規劃進行技術對接和規劃協調; 3.在規劃編制過程中,應多次走訪和聽取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并在各階段規劃成果中予以落實; ******資源局組織的相關的階段性討論會和論證會,并根據需要邀請相關國內專家一并前往。 (五)采購標的的物理特性,如尺寸、顏色、標志等要求; 無 (六)采購標的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 1.現場踏勘 采購人不組織踏勘現場,投標單位可自行組織考察。 2.設計費用及費用補償 投標人在參加投標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投標人自理。 | (一)采購需求明細: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43號)及《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轉發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43號)》(內自然資字〔2023〕227號)精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內蒙古自治區城鄉規劃條例》有關規定,編制鄂溫克族自治旗城鎮詳細規劃編制服務。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完成后,按照《城鄉規劃法》、《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的規定審批。 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確需修改的,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本次采購為鄂溫克族自治旗四個鎮詳細規劃編制服務,按國家、內蒙古自治區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標準及導則形成溫克族自治旗四個鎮級詳細規劃文本、說明書,圖件和教據庫等系列成果。 (二)采購標的執行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內蒙古自治區城鄉規劃條例》; 3.《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 4.《呼倫貝爾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呼政辦發{2023}15號); 5.《呼倫貝爾市城市總體規劃(2012-2030年)》(2020修改); 6.《呼倫貝爾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 2035年》(公眾版); 7.《鄂溫克族自治旗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草案(2021-2035年)》公眾征求意見稿。 8.其他相關規劃成果和已有規劃審批成果,以及國家、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三)采購標的所要實現的功能或目標,以及需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采購標的所要實現的目標: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轉發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43號)》(內自然資字〔2023〕227號)文件要求,以鄂溫克族自治旗城鎮開發邊界為規劃范圍,編制鄂溫克族自治旗四個鎮詳細規劃。詳細規劃以上位規劃為依據,銜接各類專項規劃,優化功能布局、完善各類服務設施、確定土地 用途管制及開發強度等內容,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 ******人民政府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和第************人民政府責任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的規定,需盡快完成規劃編制。 (四)采購標的需滿足的質量、技術規格、服務標準等性能要求; 1.編制單位應充分了解現狀,現場調研工作時間不少于30天; 2.編制單位應多規統籌,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總體城市設計等規劃進行技術對接和規劃協調; 3.在規劃編制過程中,應多次走訪和聽取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并在各階段規劃成果中予以落實; ******資源局組織的相關的階段性討論會和論證會,并根據需要邀請相關國內專家一并前往。 (五)采購標的的物理特性,如尺寸、顏色、標志等要求; 無 (六)采購標的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 1.現場踏勘 采購人不組織踏勘現場,投標單位可自行組織考察。 2.設計費用及費用補償 投標人在參加投標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投標人自理。 | 合同簽訂后180日內交付 | (四)采購標的需滿足的質量、技術規格、服務標準等性能要求; 1.編制單位應充分了解現狀,現場調研工作時間不少于30天; 2.編制單位應多規統籌,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總體城市設計等規劃進行技術對接和規劃協調; 3.在規劃編制過程中,應多次走訪和聽取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并在各階段規劃成果中予以落實; ******資源局組織的相關的階段性討論會和論證會,并根據需要邀請相關國內專家一并前往。 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編制本項目。 響應招標文件中的服務標準及技術要求。 | 3,930,000.0000 |
合同包2(鄂溫克族自治旗大雁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
******有限公司)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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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區域規劃和設計服務 | 鄂溫克族自治旗大雁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 | 鄂溫克族自治旗大雁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 (一)采購需求明細: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43號)及《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轉發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43號)》(內自然資字〔2023〕227號)精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內蒙古自治區城鄉規劃 條例》有關規定,編制鄂溫克族自治旗城鎮詳細規劃編制服務。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完成后,按照《城鄉規劃法》、《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的規定審批。 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確需修改的,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本次采購為鄂溫克族自治旗四個鎮詳細規劃編制服務,按國家、內蒙古自治區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標準及導則形成溫克族自治旗四個鎮級詳細規劃文本、說明書,圖件和教據庫等系列成果。 (二)采購標的執行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內蒙古自治區城鄉規劃條例》; 3.《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 4.《呼倫貝爾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呼政辦發{2023}15號); 5.《呼倫貝爾市城市總體規劃(2012-2030年)》(2020修改); 6.《呼倫貝爾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 2035年》(公眾版); 7.《鄂溫克族自治旗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草案(2021-2035年)》公眾征求意見稿。 8.其他相關規劃成果和已有規劃審批成果,以及國家、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三)采購標的所要實現的功能或目標,以及需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采購標的所要實現的目標: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轉發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43號)》(內自然資字〔2023〕227號)文件要求,以鄂溫克族自治旗城鎮開發邊界為規劃范圍,編制鄂溫克族自治旗四個鎮詳細規劃。詳細規劃以上位規劃為依據,銜接各類專項規劃,優化功能布局、完善各類服務設施、確定土地用途管制及開發強度等內容,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 ******人民政府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和第************人民政府責任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的規定,需盡快完成規劃編制。 (四)采購標的需滿足的質量、技術規格、服務標準等性能要求; 1.編制單位應充分了解現狀,現場調研工作時間不少于30天; 2.編制單位應多規統籌,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總體城市設計等規劃進行技術對接和規劃協調; 3.在規劃編制過程中,應多次走訪和聽取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并在各階段規劃成果中予以落實; ******資源局組織的相關的階段性討論會和論證會,并根據需要邀請相關國內專家一并前往。 (五)采購標的的物理特性,如尺寸、顏色、標志等要求; 無 (六)采購標的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 1.現場踏勘 采購人不組織踏勘現場,投標單位可自行組織考察。 2.設計費用及費用補償 投標人在參加投標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投標人自理。 | (一)采購需求明細: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43號)及《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轉發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43號)》(內自然資字〔2023〕227號)精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內蒙古自治區城鄉規劃 條例》有關規定,編制鄂溫克族自治旗城鎮詳細規劃編制服務。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完成后,按照《城鄉規劃法》、《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的規定審批。 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確需修改的,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本次采購為鄂溫克族自治旗四個鎮詳細規劃編制服務,按國家、內蒙古自治區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標準及導則形成溫克族自治旗四個鎮級詳細規劃文本、說明書,圖件和教據庫等系列成果。 (二)采購標的執行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內蒙古自治區城鄉規劃條例》; 3.《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 4.《呼倫貝爾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呼政辦發{2023}15號); 5.《呼倫貝爾市城市總體規劃(2012-2030年)》(2020修改); 6.《呼倫貝爾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 2035年》(公眾版); 7.《鄂溫克族自治旗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草案(2021-2035年)》公眾征求意見稿。 8.其他相關規劃成果和已有規劃審批成果,以及國家、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三)采購標的所要實現的功能或目標,以及需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采購標的所要實現的目標: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轉發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43號)》(內自然資字〔2023〕227號)文件要求,以鄂溫克族自治旗城鎮開發邊界為規劃范圍,編制鄂溫克族自治旗四個鎮詳細規劃。詳細規劃以上位規劃為依據,銜接各類專項規劃,優化功能布局、完善各類服務設施、確定土地用途管制及開發強度等內容,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 ******人民政府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和第************人民政府責任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的規定,需盡快完成規劃編制。 (四)采購標的需滿足的質量、技術規格、服務標準等性能要求; 1.編制單位應充分了解現狀,現場調研工作時間不少于30天; 2.編制單位應多規統籌,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總體城市設計等規劃進行技術對接和規劃協調; 3.在規劃編制過程中,應多次走訪和聽取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并在各階段規劃成果中予以落實; ******資源局組織的相關的階段性討論會和論證會,并根據需要邀請相關國內專家一并前往。 (五)采購標的的物理特性,如尺寸、顏色、標志等要求; 無 (六)采購標的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 1.現場踏勘 采購人不組織踏勘現場,投標單位可自行組織考察。 2.設計費用及費用補償 投標人在參加投標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投標人自理。 | 合同簽訂后180日內交付。 | (四)采購標的需滿足的質量、技術規格、服務標準等性能要求; 1.編制單位應充分了解現狀,現場調研工作時間不少于30天; 2.編制單位應多規統籌,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總體城市設計等規劃進行技術對接和規劃協調; 3.在規劃編制過程中,應多次走訪和聽取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并在各階段規劃成果中予以落實; ******資源局組織的相關的階段性討論會和論證會,并根據需要邀請相關國內專家一并前往。 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編制本項目。 響應招標文件中的服務標準及技術要求。 | 2,430,000.0000 |
合同包3(鄂溫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
******有限公司)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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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區域規劃和設計服務 | 鄂溫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 | 鄂溫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 | 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內蒙古自治區要求的合格工程 | 合同簽訂后180日內交付 | 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內蒙古自治區要求的合格工程 | 1,860,000.0000 |
合同包4(鄂溫克族自治旗紅花爾基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
******有限公司)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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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區域規劃和設計服務 | 鄂溫克族自治旗紅花爾基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 | 以鄂溫克族自治旗城鎮開發邊界為規劃范圍,編制鄂溫克族自治旗紅花爾基鎮詳細規劃,按國家、內蒙古自治區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標準及導則形成鄂溫克族自治旗紅花爾基鎮詳細規劃文本、說明書、圖件和數據庫等系列成果。 |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轉發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工作的 通知(自然資發〔2023〕43號)》(內自然資字〔2023〕227號)文件要求,以鄂溫克族自治旗城鎮開發邊界為規劃范圍,編制紅花爾基鎮詳細規劃。詳細規劃以上位規劃為依據,銜接各類專項規劃,優化功能布局、完善各類服務設施、確定土地用途管制及開發強度等內容,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 | 合同簽訂后180日內交付 | 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內蒙古自治區城鄉規劃條例》; 3.《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 4.《呼倫貝爾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呼政辦發{2023}15號); 5.《呼倫貝爾市城市總體規劃(2012-2030年)》(2020修改); 6.《呼倫貝爾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 2035年》(公眾版); 7.《鄂溫克族自治旗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草案(2021-2035年)》公眾征求意見稿; 8.其他相關規劃成果和已有規劃審批成果,以及國家、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 1,450,000.0000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李*(采購人代表)、王**(采購人代表)、邢**、李**、白**、王*、竇**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代理服務費參照《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指導意見》(內工建協〔2022〕34號)收取
代理服務費金額:
合同包1(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托海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 5.895萬元。收取對象:中標(成交)供應商。
合同包2(鄂溫克族自治旗大雁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 3.645萬元。收取對象:中標(成交)供應商。
合同包3(鄂溫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 2.79萬元。收取對象:中標(成交)供應商。
合同包4(鄂溫克族自治旗紅花爾基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 2.175萬元。收取對象:中標(成交)供應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無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資源局
地址:鄂溫克旗索倫大街
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有限公司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鄂溫克族自治旗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鄂溫克族自治旗新城區金鼎上城北區41號樓7號門市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宋瑪麗娜
電話:******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9日
相關附件:
鄂溫克族自治旗4個城鎮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服務項目報價明細附件.pdf ******有限公司).pdf ******有限公司).pdf ******有限公司).pdf ******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