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遠縣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設計項目一標段答疑補遺BB2025HYGCZ0451
各潛在投標人:
懷遠縣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設計項目一標段(項目編號:******農村局,現對本項目發布招標文件答疑補遺公告,具體如下:
(1)答疑部分
疑問1: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詳細評審2.2.2(2)項人員配備:其他主要人員:要求6人(除項目負責人外),包括水利規劃、水工結構、水土保持、農業工程、勘測、造價專業人員,全部配齊得12分,每缺少一個專業扣2分,扣完為止。
根據住建部《工程設計資質標準》(2007年修訂本),農林行業工程設計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農業工程涵蓋水利水電、水土保持、建筑、園藝工程、水文地質等專業,請問水利水電、水土保持、建筑、園藝工程、水文地質等專業是否可以認定為農業工程專業?
回復:農業工程是交叉學科的核心為單獨專業,故水利水電、水土保持、建筑、園藝工程、水文地質等專業不能認定為農業工程專業。
疑問2: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詳細評審2.2.2(2)項人員配備:其他主要人員:要求6人(除項目負責人外),包括水利規劃、水工結構、水土保持、農業工程、勘測、造價專業人員,全部配齊得12分,每缺少一個專業扣2分,扣完為止。
事實依據:現行水利行業設計資質單位,按照國家《工程設計資質標準》,是不需要配備農業工程專業職稱人員。招標文件評標辦法中,要求提供農業工程專業職稱人員,明顯屬于采用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違反了《招標投標法》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2011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3號公布根據2017年3月1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18年3月19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訂根據2019年3月2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訂)第三十二條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招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四)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采取不同的資格審查或者評標標準。
回復:本項目為高標準農田項目設計,項目涉及土壤改良、土地平整等內容,具有農業工程專業可以更好完成項目設計內容,不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疑問3.人員配備:其他主要人員:要求6人(除項目負責人外),包括水利規劃、水工結構、水土保持、農業工程、勘測、造價專業人員,全部配齊得12分,每缺少一個專業扣2分,扣完為止。
注:投標文件中附上述所有人員相關注冊執業資格證書或(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專業以職稱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注冊執業資格證書體現,否則不予認可),同一人具有不同證書或不同的人具有同一證書的均不重復計分;
二、存在的疑問
上述要求的專業中,有部分省份職稱證未細劃分專業(例如:安徽省的水利職稱專業是水利水電工程),該專業也未實行注冊制,能否用畢業證證明專業?
回復:此內容已做修改,具體內容詳見本公告補遺部分。
(2)補遺部分
原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詳細評審標準表2.2.2(2)商務文件評分標準人員配備修改為:其他主要人員:要求6人(除項目負責人外),包括水利規劃、水工結構、水土保持、農業工程、勘測、造價、水利工程專業人員,每具有一個專業加2分,本項滿分12分。
注:投標文件中附上述所有人員相關(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如職稱證書無法反映專業,則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或注冊證書或執業資格證書上的專業為評審依據,同一人具有不同證書或不同的人具有同一證書的均不重復計分。
原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本次補遺內容作為本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給各潛在投標人帶來工作上的不便,敬請諒解。
?????????????????????????******農村局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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