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武漢至紅安高速公路第二標段項目(紅安南連接線)碎石、黃砂材料采購詢比采購文件》(以下簡稱“采購文件”)的相關規定,采購人現發布第1號補遺書。本補遺書是對采購文件的補充和修改,效力優先于采購文件。補遺書內容如下:
一、澄清修改
??1、采購文件第一章詢比采購公告附件1附錄1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表格中“合同2包(黃砂):1、申請人若為采砂廠家,須同時具備: (1)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2)有效的《河道采砂許可證》或采砂批復文件;2、申請人若為經銷商,須同時具備:(1)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2)具備有效的黃砂來源證明(需提供采砂廠家針對本次采購出具的唯一授權委托書,及采砂廠家有效的《河道采砂許可證》或采砂批復文件)”修改為“合同2包(黃砂):1、申請人若為采砂廠家,須同時具備:(1)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2)有效的《河道采砂許可證》或采砂批復文件; 2、申請人若為經銷商,須同時具備:(1)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2)具備有效的黃砂來源證明(需提供采砂廠家有效的《河道采砂許可證》或采砂批復文件)”。
??2、本項目第2合同包采購文件獲取結束時間延期至:2025年5月30日23時59分。
??3、本項目第1合同包、第2合同包申請文件遞交截及開啟時間均延期至:2025年6月4日9時30分。
??4、采購文件與報價清單中涉及的上述內容均作相應變更和調整,其他內容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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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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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