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蒙陰縣新城路南、三公路東地塊,項目單位為摸清地塊的土壤環境質******有限公司)進行地塊的初步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公示如下:
建設項目:蒙陰縣新城路南、三公路東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建設地點:
建設單位:蒙陰縣土地整理中心
調查結論:本次對項目地塊進行初步調查,經調查項目地塊2010年之前至2025年一直用作商服用地,項目地塊以及周邊無污染源。故本公司結論為該項目地塊無污染,系項目影響不大,不需要進行進一步調查。
公示時間:共15個工作日
聯系人:孫經理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