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深圳市坪山區坪山河干流碧道工程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房屋征收評估機構和測繪機構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協商選定,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第二十條和《深圳市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深府令第342號)第五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的規定,2025年4月******************有限公司。
根據《深圳市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深府令第342號)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現將本項目房屋征收評估機構和測繪機構的相關資質材料進行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坪山區坪山河干流碧道工程項目房屋征收評估機構相關資質材料
2.深圳市坪山區坪山河干流碧道工程項目房屋征收測繪機構相關資質材料
深圳市坪山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
2025年4月30日
根據《深圳市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深府令第342號)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現將本項目房屋征收評估機構和測繪機構的相關資質材料進行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坪山區坪山河干流碧道工程項目房屋征收評估機構相關資質材料
2.深圳市坪山區坪山河干流碧道工程項目房屋征收測繪機構相關資質材料
深圳市坪山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