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房~匹河公路營盤至匹河段(布萊至知子羅段)竣工決算審計結果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福貢縣審計局2024年9月至12月,對福貢縣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縣交通局”)實施的船房~匹河公路營盤至匹河段(布萊至知子羅段)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了竣工決算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該項目起訖點樁號為k0+000******街道,不包含在本項目)。全線為道路拼寬,k0+000-k6+700段路基寬度7.5m,k6+700~k17+000段路基寬度6.5m,公路等級為四級,設計時速為20km/h,路面類型為瀝青混凝土路面,k17+000-k19+941.047為現有混凝土路面,局部拼寬,瀝青面層加鋪。項目實施方案批復項目概算總投資20052萬元。于2021年5月20日開工,2022年1月30日完工。
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在建設中基本執行了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合同制、監理制等建設程序。但也存在多記工程價款、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失效、未按規定進行招標等問題需進一步改進。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多計工程價款******.79元(二)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失效(三)未履行相關基本建設程序(四)未按規定進行招標(五)土地補償及青苗補償不規范,涉及金額115653元(六)未上繳項目結余資金208.81元
(七)未按規定及時辦理工程竣工財務決算
三、審計發現問題的處理情況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福貢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出具了審計報告。針對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失效、未履行相關基本建設程序、未按規定進行招標3個問題,已移送縣發展改革和經濟貿易信息化局處理;。以下4個問題屬于立行立改類問題,要求在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整改,針對多計工程價款******.79元問題,要求縣交通局應依法整改;針對土地補償及青苗補償不規范,涉及金******人民政府收回土地補償及青苗補償不規范的征地補償款;針對******人民政府協調溝通將凈結余資金收回同級財政統籌使用;針對未按規定及時辦理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問題,要求縣交通局應及時編制工程竣工財務決算。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福貢縣審計局建議:一是針對工程價款結算中多計工程款的問題,縣交通局應對過程計量嚴格把控、加強管理,工程結算按實際完工量結算。二是縣交通局應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的有關規定對項目進行報批,杜絕先建后批,越權審批等現象。三是縣交通局應加強對已撥付的資金管理,對支出的項目資金要取得相關的材料。
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交通局高度重視,此項審計工作,根據縣交通局提供的整改資料,截至2025年5月7日,針對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失效、未履行相關基本建設程序、未按規定進行招標3個問題,已移送相關部門進行處理。4個立行立改問題已經完成1個整改,3個還未完成整改,具體整改情況如下:************有限公司的情況說明,同意在工程款中扣減******.79元多計工程價款,已完成整改;針對土地補償及青苗補償不規范,涉及金額115653元問題,2024年11月已退回4355元(其中:捌付益退回4249元,吾秀益退回77元,玖利才退回33元),涉及79751元提供資料有誤土地性質錯誤的已完成資料更正,正在追回31547元;針對未上繳項目結余資金208.81元問題,督促好鄉政府,待其余涉及整改資金追回后,統一上繳財政;針對未按規定及時辦理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問題。因該項目還涉及資金缺口,項目建設資金還未支付完成,暫未辦理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待項目資金全部支付完成后及時辦理工程竣工財務決算。
福貢縣審計局
2025年5月9日
擬稿:楊延金
初審:楊全美
終審:張俊琳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福貢縣審計局2024年9月至12月,對福貢縣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縣交通局”)實施的船房~匹河公路營盤至匹河段(布萊至知子羅段)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了竣工決算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該項目起訖點樁號為k0+000******街道,不包含在本項目)。全線為道路拼寬,k0+000-k6+700段路基寬度7.5m,k6+700~k17+000段路基寬度6.5m,公路等級為四級,設計時速為20km/h,路面類型為瀝青混凝土路面,k17+000-k19+941.047為現有混凝土路面,局部拼寬,瀝青面層加鋪。項目實施方案批復項目概算總投資20052萬元。于2021年5月20日開工,2022年1月30日完工。
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在建設中基本執行了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合同制、監理制等建設程序。但也存在多記工程價款、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失效、未按規定進行招標等問題需進一步改進。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多計工程價款******.79元(二)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失效(三)未履行相關基本建設程序(四)未按規定進行招標(五)土地補償及青苗補償不規范,涉及金額115653元(六)未上繳項目結余資金208.81元
(七)未按規定及時辦理工程竣工財務決算
三、審計發現問題的處理情況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福貢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出具了審計報告。針對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失效、未履行相關基本建設程序、未按規定進行招標3個問題,已移送縣發展改革和經濟貿易信息化局處理;。以下4個問題屬于立行立改類問題,要求在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整改,針對多計工程價款******.79元問題,要求縣交通局應依法整改;針對土地補償及青苗補償不規范,涉及金******人民政府收回土地補償及青苗補償不規范的征地補償款;針對******人民政府協調溝通將凈結余資金收回同級財政統籌使用;針對未按規定及時辦理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問題,要求縣交通局應及時編制工程竣工財務決算。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福貢縣審計局建議:一是針對工程價款結算中多計工程款的問題,縣交通局應對過程計量嚴格把控、加強管理,工程結算按實際完工量結算。二是縣交通局應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的有關規定對項目進行報批,杜絕先建后批,越權審批等現象。三是縣交通局應加強對已撥付的資金管理,對支出的項目資金要取得相關的材料。
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交通局高度重視,此項審計工作,根據縣交通局提供的整改資料,截至2025年5月7日,針對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失效、未履行相關基本建設程序、未按規定進行招標3個問題,已移送相關部門進行處理。4個立行立改問題已經完成1個整改,3個還未完成整改,具體整改情況如下:************有限公司的情況說明,同意在工程款中扣減******.79元多計工程價款,已完成整改;針對土地補償及青苗補償不規范,涉及金額115653元問題,2024年11月已退回4355元(其中:捌付益退回4249元,吾秀益退回77元,玖利才退回33元),涉及79751元提供資料有誤土地性質錯誤的已完成資料更正,正在追回31547元;針對未上繳項目結余資金208.81元問題,督促好鄉政府,待其余涉及整改資金追回后,統一上繳財政;針對未按規定及時辦理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問題。因該項目還涉及資金缺口,項目建設資金還未支付完成,暫未辦理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待項目資金全部支付完成后及時辦理工程竣工財務決算。
福貢縣審計局
2025年5月9日
擬稿:楊延金
初審:楊全美
終審:張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