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金屬制品表面處理加工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做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6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臨港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生態環境分局窗口
郵? 編:26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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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金屬制品表面處理加工項目 | 威海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浙江路-33-4號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金屬制品表面處理加工項目”。項目建成后,對外提供金屬制品表面處理加工服務,年加工量8000件。 | 1、水環境 本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同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排入威海臨港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經污水管網排入威海臨港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水質能夠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及《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 -2015)中表1 B級標準,COD、氨氮排放量分別約為0.063t/a、0.005t/a 。 2、大氣環境 本項目廢氣主要包括打磨粉塵,噴砂粉塵,拋丸粉塵,調漆、噴漆及烘干工序產生的漆霧及VOCs,危險廢物儲存過程中散逸的VOCs。項目打磨、拋丸、噴砂工序產生的粉塵經密閉負壓收集后經旋風除塵+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一根15m高排氣筒P1達標排放;本項目調漆、噴漆及烘干過程產生的廢氣,以及危廢庫危廢暫存產生的廢氣經密閉負壓收集后經“水旋柜+干式過濾+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設施處理后,通過一根15m高排氣筒P2達標排放。 在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落實良好的情況下,本項目外排廢氣均能滿足排放標準要求,對周圍環境空氣影響輕微,不會引起評價區環境空氣質量明顯變化。 3、聲環境 在采取相應防范措施情況下,營運期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4、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在采取有效處理措施后,可得到合理處置,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