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批。現將擬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詳見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網站公示下線)。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要求聽證。
聯系方式:******
******管理局生態環境科
郵編:030021
附件:擬作出審批意見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
******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擬作出審批意見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要求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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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生態環境科
郵編:030021
附件:擬作出審批意見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
******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擬作出審批意見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
序號 | 項目 名稱 | 建設 地點 | 建設 單位 | 環評 機構 | 建設項目 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建設單位開展的公眾參與情況 |
1 | ******有限公司生活污泥資源化利用項目 | 太原市清徐縣西谷鄉東羅白村東約790m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自建廠區圍墻、出入口、1#生產廠房利用現有舊廠房根據場地情況進行改造利用(秸稈堆放區、膨潤土堆放區、預處理區(配置粉碎機、配料機、攪拌機及運輸皮帶)和發酵區)、新建2#生產廠房(發酵區、陳化區、篩分包裝區、腐殖酸和發酵菌堆放區和成品堆放區)和配套環保工程等。 | 一、全力開展施工期間環境保護措施。控制土地擾動面積,控制項目開挖深度,限制施工作業范圍。按照太原市大氣污染防治相關規定的要求,嚴格劃定施工區域,加強揚塵綜合治理;認真落實施工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及土方堆放全覆蓋、出入車輛清洗、路面硬化、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百”。合理安排施工期,縮短雨季施工時間,露天機械、開挖土方等在遇降雨時要做好苫蓋,避免雨水沖刷。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后回用于施工物料混合或地面灑水抑塵,不得外排。合理布置施工場地和安排施工時間,確保噪聲達標。建筑材料邊角料、設備包裝廢棄物等綜合利用或運至環衛部門指定地點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當地環衛部門及時清運處理。要切實加強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杜絕因施工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 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粉碎機落料口—配料機秸稈料斗全封閉皮帶輸送,粉碎機入料口上方、配料機秸稈、膨潤土料斗上方分別設置集塵罩,收集的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達《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及修改單中表2二級的排放標準限值要求后由15米排氣筒排放。污泥料斗除入料時全封閉并設集氣管,發酵區、陳化區進行整體封閉并在上方設置集氣罩,收集的廢氣經生物滴濾塔處理達《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后通過15m高的排氣筒排放。要加強設備管理,嚴格控制各環節廢氣的無組織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從源頭減少廢氣的無組織排放,滿足無組織排放相關要求。 三、扎實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頭控制、分區防控、污染監控、應急響應"的原則進行水環境保護。生活污水用于地面灑水抑塵,不外排。車輛沖洗廢水收集處理后循環利用,不外排。物料自然發酵初期產生的廢液回噴至混合物料堆體,不外排。生物濾塔排水由廢水收集池收集,中和、絮凝沉淀處理后由罐車定期拉至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建設足夠容量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廢水收集池,確保任何狀態下廢水全部得到處理,不外排。要采取嚴格的分區防滲措施,嚴禁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四、切實施行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項目設備應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建筑隔聲;高噪設備基礎設橡膠墊或彈簧減振器;產生氣流噪聲的設備,應在氣體進出口部位安裝適當的消聲器;泵體要采用柔性接頭等軟性連接;生產過程中加強設備的維修和保養,確保機械設備處于良好運行狀態,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五、強化實施固體廢物防治措施。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嚴防次生環境問題發生。輔料包裝袋全部收集后外售至廢品回收站。除塵灰、廢水池絮凝沉淀物、洗車平臺沉淀池沉渣返回預處理區作生產原料使用。不合格產品返回生產工序調整確保達標。廢氣處理系統產生的廢生物填料由廠家回收。設備維修產生的廢機油、廢油桶等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臨時貯存要達到《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轉移需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