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環保部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有限公司年產花崗巖石板材30萬平方米、異形板材3500立方米項目審批意見進行公開。
公開時間: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5個工作日)。
******有限公司年產花崗巖石板材30萬平方米、異形板材3500立方米項目
二、建設地點:南安市石井鎮蘇內村中泰路22號(石井中泰石材加工集中區)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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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項目概況:
******委員會的地塊,用地面積為6160m2(合9.24畝),地塊內閑置廠房作為項目生產車間,閑置建筑樓作為項目辦公宿舍樓。具體建設內容、設備、工藝等以《報告表》核定為準。
六、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6.1廢水
項目運營期生產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其中氨氮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B等級標準)要求后,采用槽罐車密閉運輸至石井鎮蘇內村污水處理設施進一步處理,處理達《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標準后,用于周邊農田灌溉,不外排;遠期,待項目區域市政污水管網完善后,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其中氨氮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B等級標準)要求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排至南安市南翼污水處理廠。
6.2廢氣
項目切割、修邊、磨光、切邊和粗/細磨等工序均采用濕法作業(水噴淋加工),手工打磨粉塵經水簾除塵柜處理后無組織排放。廠界顆粒物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6.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生產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夜間不生產,在采取隔聲、綜合減振等措施情況下,北側廠界緊鄰中泰路,北側廠界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其他廠界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
6.4固體廢物
************有限公司清運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環保部門處置。
七、公眾參與情況:無
八、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無
九、聽證權利告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十、在擬作出審批意見公開時間范圍內,公眾反饋意見的聯系方式:
電話(傳真):0595-******?
******服務中心B1區綜合業務窗口
郵編:36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