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有限公司年產1萬件工藝品擺件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反饋至亳州市利辛縣生態環境分局環境行政審批股。
項目名稱:年產1萬件工藝品擺件生產項目
建設地點:亳州市利辛縣西潘樓鎮西街社區
建設單位:******有限公司
環評文件編制單位:******有限公司
聯系科室:環境行政審批股
電 話:0558-******,傳真:******
地址:利辛縣城關鎮文州東路亳州市利辛縣生態環境分局
郵編:236700
一、項目主要工程建設內容及規模
項目總占地面積約1600平方米,建筑面積1600平方米, 建設生產車間,包裝車間,倉儲以及其他輔助用房等,購置空壓機、真空機、砂******消防,排水等公用輔助設備。項目投產后,可年產1萬件工藝品擺件。
二、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或措施
環境保護措施監督檢查清單
內容 要素 |
排放口(編號、 名稱)/污染源 |
污染物? 項目 |
環境保護措施 |
執行標準 |
大氣 環境 |
? DA001、1#排氣筒排放口/(制模、脫蠟、焙燒) |
? 揮發性有機物 |
集氣罩+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15m高排氣筒排放 |
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表2中相關濃度要求 |
DA002、2#排氣筒排放口/(熔煉、澆注) |
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 |
集氣罩+布袋除塵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15m高排氣筒排放 |
執行《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6—2020)、《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6號)中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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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003、3#排氣筒排放口/(制模、浮砂制殼、人工清砂、拋光、打磨、噴砂、焊接) |
顆粒物 |
集氣罩+布袋除塵器+15m高排氣筒排放 |
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表2中相關濃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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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間無組織 |
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 |
生產時車間內門窗關閉,加強環保處理設施維護管理,保證收集效率,減少無組織排放量 |
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 2中排放限值及無組織監控濃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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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環境 |
生活污水 |
COD、BOD5、SS |
化糞池 |
農田施肥 |
循環冷卻水排水 |
COD、SS |
冷卻塔 |
廠區綠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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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式除塵器排水 |
COD、SS |
/ |
廠區綠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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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環境 |
廠界/生產設備、設施運行 |
連續等效 A聲級 |
合理布局、基礎減振、廠房隔音 |
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
電磁 輻射 |
無 |
綜上所述,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要求;選址合理;建設項目所在地環境質量現狀良好;落實環評要求的治理措施后,各項污染物可以實現達標排放,本項目的建設對周圍環境的不利影響較小。本評價認為該項目在堅持“三同時”原則,落實各項環保措施后,從環境影響的角度來講,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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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有限公司年產1萬件工藝品擺件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附件: